郴州一条设计时速80公里的公路,限速从每小时60公里、50公里至20公里不等,令司机无所适从
湖南省郴州市大众法律服务所主任李国宾,因不满郴州市交通巡逻警察支队第五大队的“超速罚款”行政处罚决定书,将之告上法庭。
这起行政诉讼案虽然告一段落,但是“公路上限速标志牌过多、交警涉嫌乱罚款”的话题,一时成为当地群众议论的焦点。
25公里40块限速牌
这起罚款500元的小官司,之所以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与人们对目前公路限速标志牌过多、限制行车速度过低、限速标准是否科学的质疑有关。
以湖南郴州境内的郴(州)资(兴)桂(阳)高等级公路为例,这条设计时速80公里的高等级公路,一些路段限速从每小时60公里、50公里、40公里至30公里、20公里不等,导致过往司机无所适从。
郴州市高等级公路管理处介绍,在郴州至资兴公路的138K+800M至163K+450M处,不到25公里的路段,设立了限速标志牌和雷达测速牌达40块之多,其中限速每小时80公里的标志牌9块、60公里的标志牌18块、50公里的标志牌1块、40公里的标志牌6块、20公里的标志牌2块。
1小时竟挨了3次罚
据了解,在这条高等级公路上,限速混乱的情况并非这一处。更难以理解的是,这条公路上曾发生过同一辆车在1个小时内受到3个交警大队超速罚款的情况。
今年4月4日,李国宾花了3个小时,专门守在被交警部门认定他违法超速的“郴资桂”高等级公路176公里处,发现340辆车通过这一路段,没有一辆车不超速。如果按每辆车罚款额500元(偏低水平)计算,此路段交警一上午便可罚款17万元。
司机申诉权被剥夺
据李国宾介绍,他发现自己的福莱尔小车于2006年12月1日在“郴资桂”高等级公路上有一项超速罚款2000元、扣6分的记录。
3月23日,心存疑虑的李国宾找到郴州市交通巡逻警察支队第五大队,要求查阅相关资料,而五大队以领导不在为由拒绝了李国宾的要求。
一位交警对李国宾说,千千万万的人都被罚了,你又能怎么样?李国宾将此事写成书面材料送给郴州市人大,市人大要求公安局督促交警处理此事。但交警支队一位民警说,人大的东西见得多了,还是不提供相关材料,更不愿对此事作任何解释。李国宾执意要求交警部门提供有关处罚决定书和相关证据等,完善处罚程序。
4月3日,交警五大队对李国宾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补充了有关他“交通违法查获经过”“行政处罚告知笔录”“调查笔录”等材料。
与此同时,交警五大队教导员对李国宾说,去找一下熟人,少罚点,只罚500元。李国宾说就找他。这位教导员当即写下“罚款500元”字条。当天,李国宾交了500元罚款。
之后他将交警大队告上了法庭。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郴州市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五大队处罚李国宾的监控记录资料显示不一致,违法行为表述不一致,执法民警各不相同,证据不具有惟一性、排他性,因而处罚李国宾超速50%以上的证据不足,而在原告李国宾没有放弃申诉的情况下就做出处罚决定书,在程序上违法。(新华社)
新华快评
这样的路让人怎么走?
“设计时速80公里的高等级公路,一些路段限速却从每小时60公里、50公里、40公里到30公里、20公里不等”“不到25公里的路段,设立了限速标志牌和雷达测速牌达40块之多”———这样的路让人怎么走?
这怎能说是在设限保路维护交通秩序?这分明是在乱设卡、乱罚款、乱收费!
终于,有律师将当地交警告上了法庭,并在“郴资桂”高等级公路176公里处做了细心的观测计算,发现3小时之内通过这一路段的340辆车,没有一辆车不超速。按每辆车罚款500元计算,此路段交警一上午便可罚款17万元!这等于说这一时段通过这一路段的司机,无一例外地存在着违规违章的故意。一项规章竟然不能保障大多数人不去违反,这样的规章本身就需要认真打量了。在这里,限速牌俨然成了处罚司机的陷阱。
听听当地交警的说法:“千千万万的人都被罚了,你又能怎么样?”当律师将此事写成书面材料送给郴州市人大,市人大要求公安局督促交警处理此事时,“交警支队一位民警说,人大的东西见得多了”。从这种狂妄之中,我们至少可以读出来两个信息:一是有多少人忍气吞声地在这条道上无辜地受到处罚;一是本应负有监督权力和责任的人大机关,竟是如此软弱无力,还怎么监督?而失去了监督,又怎能不造成如今这样的“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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