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应敲问自己不能只吸引眼球
复旦大学历史学教授顾晓鸣:我认为互联网上消极的东西某种程度上是被夸大了。互联网仅仅是一个传播的方式而已。如果是说互联网上的文字是语言暴力,在互联网诞生前几十年,文革中人们就已经采用了大字报互相攻击。
我认为,绝大多数网友都是好的,都是有正义感的。尽管互联网上有很多把小动物虐杀的暴力短片,但是我认为,这不是网友应该负的责任,而是我们的网站应该负的责任:自己敲问一下自己,把这些放到网站的首页,到底是期望提供有价值的新闻,还是期望吸引眼球,是一个商业操作?
我反对把所有的脏水都泼向网友。我坚信大部分网友更多的是正确地使用互联网。但是,我认为,必须高度警惕互联网网站,无线互联网内容提供商、乃至电影公司等为了自己的经济利益,故意制造出单纯追求感官刺激的内容,有意无意地把青少年的审美引导向更低的层次。而部分网络游戏开发商在游戏中无限制地追求感官刺激更是我认为应该警惕的。
人类传播,从点烽火远距离视觉传播,敲铜锣声音传播,到文字书信等延时传播,到电话,可视电视,互联网则是一个全方位的传播方式,我们必须要研究、保持前瞻性。我认为,一个国家对于网络内容的开放程度,某种程度上可以看成是一个国家文明发展的先进程度。五十年前,一个裸体肖像都不能容忍下,那么五十年后呢?
工具无罪社会有责
知名电信专家陈金桥教授:要培养好一个青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是要把他变坏,则是易如反掌的事情。青少年人求知欲强,乐于尝试新技术和新产品。青少年人的这个特点一方面他们成为新科技的首先使用者,但同时也让青少年极容易被不良资讯诱惑。他们模仿性极强,热衷于追星,这也造成了青少年盲目从众的心理。一旦青少年接受良莠不齐网络资讯,很容易就失去分辨能力。不良信息是青少年的精神鸦片。
现代通信业的发展,首先我们要确立一个观点,那就是工具无罪。使用者的动机决定了一切,因此不能因为通信业的发展和扩散带来了负面影响就质疑通信业。
但是另一方面就是社会有责。尽管青少年群体的购买能力不是很高,但是使用互联网的比例很高,使用量很大,时间很长,当互联网这个开放性平台无法避免,当虚拟工具失效,就要找现实之外的工具来补救,如网吧、手机厂商、运营商、SP就应该监控。对匿名用户就应该采用前台匿名,后台实名的管理办法。社会、政府等公共利益应该尽可能地避免青少年堕落。因此要有法律,对网吧、运营商、网络接入商进行管理。
更重要的是让青少年学会“自救”。社会要给青少年明辨是非的能力。要通过业余的培训、活动等多种方式来提供教育。比如开展网游沉迷、网恋等负面案例的教育。我们还要防止相关企业通过经济利益摧残青少年,要有相应的举报手段。互联网整顿不仅仅是信产部一个部门的责任,还涉及到文化部,广电部、卫生部、共青团等多个部门的责任。过去几年,信产部已经开展了文明上网、绿色健康工程、诚信经营等活动净化市场。
手机实名制预防犯罪
北京邮电大学教授舒华英:从个人角度讲,目前,我国的个人信用体系处于刚刚起步的阶段,体系还不甚健全。而互联网业务的发展以及支付方式的多样化给网络交易的诚信问题带来了新的挑战。对于消费者来说,垃圾短信、虚假信息的泛滥,使其在进行建立在虚拟的网络以及“无法追查手机机主身份”基础之上的网络交易时无法放心消费。因此在手机业务进一步拓展,与各类附加业务特别是金融、支付等业务实现捆绑的未来,手机信息的真实性与安全性就显得尤为重要,实施手机实名制势在必行。
从社会信用体系的角度来说,现代社会中,交易日趋频繁,如果诚信缺失,会使交易成本急剧增长,同时消费者面对众多选择、众多商品将会无所适从,从而影响市场的繁荣发展。我们国家为“信用缺失”所付出的代价之沉重已经是不争的事实,而各类实名制的实行提供的正是一种辅助社会诚信体制建立的重要管理方式。
实施手机实名制可以与率先实行实名制的银行业务、机票购买、后付费手机等共同组成社会的诚信考量体系,使公共管理更加透明,遏制匿名与自由、随意,帮助消费者建立信用观念,从而实现整个社会信用体制的完善。另外从长远来看,随着身份证的电子化与互联网的普及,将手机号码纳入信用体系也是大势所趋。
“不良”要经专家论证
南京师范大学教师王少磊:通信发展是积极的,方便的,直接推动了社会的发展,体制的变迁,知识上实现小成本的大批量传播。但在这个发展过程中有点噪音,但是不能因为这点噪音就把孩子连同脏水一起泼掉。比如说,如果强制性地要求所有博客发表前都必须新闻出版署审核、所有上传到网站上的视频都要求通过广电总局审核、或者要求学校不给学生公寓接入互联网,都是因噎废食的做法。
我们需要承认有噪音,但是什么才是噪音,需要专家去论证,而非行政长官的意志。这个东西好,那个东西不好,需要谨慎。因为互联网产业还只是初步阶段,一旦这也不允许、那也不允许,很容易就会影响到使用者的热情,并阻碍整个产业的发展。因此政府在处理问题时必须要谨慎,不能伤害产业发展。
什么才是不良资讯必须严格征询专家的意见,应该尽可能采用分级制度。要让专家论断如何界定不良短信,只要不超过社会和伦理道德的界限,就不应该过分限制,毕竟互联网是一个新生事物,而任何一个新生事物都会在发展中存在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作者:潘敬文)
(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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