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5月16日电(记者刘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16日公布了对煤矿安全监察系统建设业务用房和配置车辆的管理规定,明确要求不得接受监察对象的赞助和馈赠。
这两项规定的出台,缘自山西忻州煤矿安监局向煤矿借款209万元超标准购置办公业务用房、接受煤矿38万元资助购买小汽车,被媒体曝光。
《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监察业务用房建设使用标准》明确规定,业务用房建设要贯彻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防止奢侈浪费的方针;不得向监察对象借款,不得接受监察对象的任何馈赠和各种形式的赞助;建筑面积原则上按55平方米/人控制。
经查,山西忻州煤监局编制10人,综合办公楼建筑面积却有2557.65平方米,12个办公室带卫生间。
《煤矿安全监察车辆配备使用管理规定》明确提出,制止追求高档、盲目攀比的倾向;分局负责人不配备专车;原则上必须使用国产车,配备轿车排气量控制在2.0升以下,越野车价格(含购置税费)控制在25万元/辆以内。
《煤矿安全监察车辆配备使用管理规定》要求,不得超标准配备或擅自调换车辆,严禁对普通轿车进行豪华装修;严禁向企事业单位或其他下属单位特别是监察对象调换、借用和摊派资金购买车辆;不准接受监察对象馈赠的车辆。
经查,山西忻州煤监局接受煤矿资助,购置4辆小汽车,供领导专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