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记者赵颖妍通讯员何伟):日前,天津市和平区检察院隆重召开会议,聘请新一届检察监督员,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杰把聘任书发到每一位检察监督员手中,党组成员向他们介绍了该院的发展情况,诚恳征求意见和建议。
检察长颁发聘书
多种形式诚恳征求意见
工作中,和平检察院积极探索,采取多种形式不断加强与检察监督员的联系,诚恳征求意见,主动“争取监督”,确保正确履行检察权。由党组成员带队,定期走访每一位检察监督员,通过检察监督员了解社会各界对该院检察工作以及干警在执法办案过程中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意见;由检察长主持,定期召开检察监督员座谈会,党组成员热诚与检察监督员交流沟通,汇报该院各项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请检察监督员帮助该院查找执法办案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对查找出的问题以及从社会各界收集到的社情民意,可以通过电话、书信或约见等形式直接向检察长提出。
检察长与监督员座谈
及时认真落实意见和建议
和平检察院虚心听取检察监督员的意见,诚恳希望检察监督员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开诚布公地指出该院各方面工作的不足;同时,对检察监督员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认真制定措施,切实加以改进,把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融入到各项检察工作中,并及时向检察监督员反馈。
不断提升检察监督员“参检议检”意识和能力
该院积极创造条件,采取多种形式让检察监督员全面、具体地了解该院的检察工作,了解检察事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新举措,进而提高检察监督员的监督意识和能力。
邀请检察监督员视察检察工作,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了解该院各项工作取得的成果、遇到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坚持检察监督员与干警的政治待遇相一致,把每一期检察工作简报和院内文件转发给检察监督员,使检察监督员及时了解该院工作动态;坚持向检察监督员赠送《检察日报》、《天津检察》以及其他相关法律书籍,并不定期举办法律法规培训活动,以帮助检察监督员尽快熟悉检察业务、法律知识,提高监督能力。
通过聘请检察监督员,和平检察院不断强化和完善外部监督机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有力地促进了检察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促进了检察工作全面健康发展。十年来,该院先后荣获了“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模范检察院”、“人民满意的检察院”、“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集体”、“天津市文明机关标兵单位”、“天津市政法系统人民满意的政法先进单位”等光荣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