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童家松通讯员刘万国)近日,常州市戚墅堰区检察院在对因涉嫌受贿被该院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朱某采取强制措施前,纪检监察部门会同人民监督员,以面对面谈话的方式,向其了解该院干警的执法执纪情况。
2004年以来,该院在内部执法监督工作中,就坚持把本院职务犯罪侦查案件作为监督重点,在自侦部门对案件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和主要证人进行讯问或询问后,或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之前,该院纪检监察、政工部门即介入,通过谈话询问、实地查看等形式,了解该院执法人员的执法情况,监督重点是否依法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立案、传唤等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是否存在执法粗暴等不文明行为,并作好执法监察笔录。这种做法有效地促进了该院的执法规范化建设。今年来,为进一步增强监督效果,同时拓宽人民监督员对五种情形的监督途径,该院将执法监察与人民监督员监督进行整合,内外监督同步走,进一步加强了执法监督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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