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消息记者昨日获悉,经过近20个月的审理,广受关注的“苏丹红一号”千万索赔案一审判决亨氏公司败诉。国内首批被查出商品中含有“苏丹红”的亨氏美味源(广州)食品有限公司,向国家质检总局最终确认的“苏丹红食品最终源头”的广州田洋食品有限公司和广州辉和科技有限公司提出1460多万元的索赔,被法院以证据不足,驳回起诉。
此前,该案刑事部分已审结,田洋公司总经理谭伟棠及助理冯永华因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广东省高院终审判刑15年和10年,并处230万元和100万元罚金。
据悉,在2005年8月,“苏丹红”事件发生后不久,国内首批被查出商品中含有“苏丹红一号”的亨氏公司提出天价索赔。亨氏公司向广州中院递交诉状称,他们购买的广州田洋公司生产、由辉和公司进行销售的油溶性辣椒精中含有“苏丹红一号”,导致他们公司造成巨大损失。据此,亨氏公司要求田洋公司和辉和公司赔偿包括缴纳行政罚没款、产品损失、利润损失、退还消费者货款,处理费等其他费用,共计14627976元。新快报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