摆摊设点,让人行道“梗塞”!
车辆占道,让人行道“短路”!均为本报记者郑彤昨日8时左右摄于蔡锷路兴汉门
本报讯 (记者 舒薇通讯员杨人)擅自给人行道“开肠破肚”、人行道竟成了小车停车场……针对这些人行道违章现象,昨日,全市召开人行道市容秩序专项整治动员大会,要求彻底开展集中整治,还人行道于行人。
现状:部分人行道“伤痕累累”
人行道本是行人的安全通道,可在长沙市区的部分路段,人行道却“伤痕累累”,使行人走路并不安全。
据城管执法人员介绍,人行道上违章停车是造成人行道受损的“罪魁祸首”;而违章占道使得行人不得不绕道而行。
据悉,为加强道路交通管理,保障人行道的安全畅通和市政设施完好,此次长沙将集中开展人行道违章行为集中整治,整治重点主要包括:人行道违章占道停车行为;未经批准擅自设置在人行道上的报刊亭、信息亭、综合服务亭等各类亭棚;人行道上乱摆摊担、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等违章行为;人行道上乱牵、乱挂和占道堆物等违章行为;其他擅自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的行为。
处罚:擅自占道可处不同罚款
会议明确规定了各类破坏人行道的违章行为的处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对擅自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等行为,市城管部门将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2万元以下罚款。
全市城市道路人行道上禁止不按规定停放机动车辆,违者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依法对每台次处100元以下罚款;造成道路、设施损坏的,应予赔偿。当事人逾期拒不执行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同时,人行道上禁止乱摆摊担、店外经营和店外作业,对违章者除了由城管执法机关没收经营工具和物品外,还将处100元至3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