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甲 通讯员 韩峻巍) 上传的百余篇色情小说为李某的博客带来10万次的点击率,也让他戴上了冰凉的手铐。昨天,海淀警方透露,李某已被刑拘,这是北京警方首次刑拘利用博客传播淫秽物品者。
李某曾在网络公司工作过,去年7月底,李某发现“赛浪网”可以申请注册个人博客空间,网站承诺,如果博客点击率高,可以将网站广告费按比例给博主提成。
李某当即注册了博客,为提高点击率,他在之后的7个月内,在网上搜索了百余篇色情小说上传,其博客点击率飞快增长,一篇色情小说的点击率最高达6000多次,李某落网前,所有小说的总点击率至少达到10万次。
今年4月底,李某的博客被举报到市公安局网监处。李某博客上的名字是“夜色朦胧”,经过查询,警方在博客上看到了李某的照片。5月15日,警方将李某抓获。面对抓捕民警,李某起初一头雾水,不停地问“你们为什么找我呀,我什么也没干!”
在田村派出所,李某承认上传色情小说。他还说,自己博客的点击率应该能得到150元的报酬,但网站却分文未付。据警方介绍,为李某提供博客空间的是赛浪网,其托管服务器商为上海网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网络运营接入商为网通、电信双线接入。根据《公安部等十部委联合组织开展依法打击网络淫秽色情专项行动》精神,警方还将对赛浪网等相关服务商追究相关责任。
警方提醒
警方表示,个人博客虽属个人空间,但其内容是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开的,因此必须遵守互联网的相关法律。博主在个人网页上链接色情网站、网址等行为均属于传播淫秽物品。一旦发现这样的博客,警方将勒令关闭博客,并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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