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退出补偿机制”征求意见
农民退宅还耕可获奖励
本报讯 (记者 靳曼)在日前召开的全省土地开发整理工作会议上,省国土资源厅就《关于推进农村宅基地复垦整理、促进新农村建设的意见》征求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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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我省陕北、渭北地区农民居住分散,宅基占地面积大。随着移民搬迁和易地搬迁等工程的实施,陕西农村废弃宅基地面积不断增大。据省国土资源厅统计,全省农村可供复垦整理的废弃宅基地面积近80万亩,仅渭南市农村可供复垦的废弃宅基地就有46.9万亩。
《意见》指出,凡已在城镇购置商品房定居或愿意进城镇规划区定居的农民,只要自愿退宅还耕且以后不再申请新宅基地,政府将按其退出的宅基地面积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将原宅基地和房屋有偿调剂给有条件申请宅基地建设的本村村民的,可视作放弃宅基地享受经济奖励。农村宅基地退出补偿资金来源为耕地开垦费、土地出让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农业综合开发等收益,可采取一次性货币发放或建立养老生活补助。
根据规定,农民放弃宅基地后,不影响其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益,不影响其原作为农民身份享有的政策待遇。
省国土资源厅厅长王登记说,农村宅基地退出补偿机制建立后,将对宅基地依法流转、农村跨村建宅、农民弃宅进城等问题进行规范。引导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向建制镇和中心村集中发展,在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的同时,腾出土地进行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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