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声称,他能以买电器的方式帮人用信用卡超额消费,还能帮人套得高额现金。
“你想从信用卡里提出高额现金吗?我有好办法帮助你。”这样一则广告出现在小区及写字楼附近。按照广告上的手机电话,记者与对方取得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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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男子的要求,记者来到国美电器南楼店门前。他的“生意”似乎很忙,电话里谈的都是“套现”。“咱就简单直说吧,我是做电器生意的,你得先从电器城买一些电器,然后我把东西连发票一起买走。这么一来,你就能得到原先要从信用卡划到电器城的钱。”
“我的信用卡只有7000元的上限额度,能得到多少钱?”
“如果你没有欠款,最高能得到1.5至3倍现金。”男子说,因为现在发信用卡的银行允许用户购物时分期付款,所以跟他做生意,不受信用额度限制。
从表面看,男子所说的生意,对于信用卡用户来说,无疑是“天上掉下来的馅饼”,但事实上却并非如此。在记者的追问下,男子终于说出他做生意的“潜规则”。原来,每帮助信用卡用户套得一笔现金,男子要收取20%的服务费,这么算来,如果购买2万元的商品,只能得到1.6万元,另外的4000元就进了他的腰包。
仔细想一想,男子的小算盘打得很精,首先,他每笔生意能得到交易额20%的现金。其次,他能得到所有电器商品以及商家赠送的物品。
针对此事,天津银联办公室及一些银行的工作人员认为,这名男子钻了银行与商家之间商业合作的空子。信用卡是银行向用户提供消费服务的,而有人却将它当作生财的工具,这种行为违反了银行、商家及用户之间的交易、买卖合同,所以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也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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