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物价局财政厅已明文要求取消
车祸死亡“尸检费” 还在收
从去年底开始,所有在贵阳市发生的交通事故中遇难的死者遗体,都被要求送往设在景云山殡仪馆的“尸检中心”,尸检之后才能火化,家属为此要交纳1000-3000元不等的“尸检费”。
家属报料:
“尸检费”还在收
近日,家住息烽县石硐乡的张某致电本报百姓新闻网6757777报料称,他一亲戚发生交通事故死亡了,可是在送往殡仪馆火化时却要求交纳1000元的“尸检费”。
张告诉记者,该乡龙坪村大苗寨村的小伟(化名)是他亲戚,今年3月,小伟在回家的途中被一农用车挂摔下路坎,头部受重伤。送往贵阳脑科医院医治无效于3月23日死亡,随后遗体被送往景云山殡仪馆。
张说,小伟的遗体送往景云山殡仪馆后,殡仪馆要求要有“死亡证明”才能火化,否则不能进行火化。而这张“死亡证明”得由有关部门设置在殡仪馆的“尸检中心”出具。
小伟家人来到“尸检中心”时,中心要求必须交纳1000元的尸检费才能尸检。家属们为了尽快火化遗体,让其入土为安,没有多问就交纳了1000元尸检费。随后“尸检中心”对小伟的死因进行了尸检,并出具了“死亡证明”。
张说,事后他们才从有关部门得知,早在2006年年底就已经取消了交通事故死亡尸体检验费。
记者从张某出示的发票上看见,有关部门收费后出示的票据是“贵州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通用票据”,“收费项目名称”一栏内注明为“尸体检验”,收费金额为1000元。
景云山殡仪馆:
“我们是代收”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被收取尸检费的并不仅仅是小伟这一例。今年2月6日,刘某因为车祸死亡后在景云山殡仪馆准备火化时,也被要求交纳了1000元“尸检费”;尚某因交通事故死亡,3月20日在景云山殡仪馆火化时交纳了1500元“尸检费”。
据了解,收取的“尸检费”最低的1000元,最高的达3000元。
5月16日上午,记者来到景云山殡仪馆进行了采访。景云山殡仪馆办公室主任李莎明确地告诉记者,殡仪馆收取的这笔“尸检费”是代收的。
李说,2006年底,有关部门为了规范贵阳市的尸检工作,同时方便因为交通事故死亡后尸检,在景云山殡仪馆设置了“尸检中心”。
之后,包括交通事故遇难者在内的所有非正常死亡者的尸检工作都在这个“尸检中心”进行。
“尸检人员担心收到假币,我们就为其代收。”李莎这样告诉记者。
有关部门:
涉嫌违规收费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2006年,在贵阳市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而死亡的有300多人。今年到目前为止,死于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已有100多人。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为了规范收费行为,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收费进行了全面清理,并于2006年12月25日联合下发了黔价费[2006]371号文,取消和调整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部分收费项目及标准。
记者找到了该份文件,看到文件要求取消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2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中,第17项即为:交通事故死亡尸体检验费。
昨日,记者为了进一步核实情况,分别采访了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两负责人明确表示,如果已经明文取消了的收费项目而还在收取,并且没有收费许可证的属于违规收费,应该立即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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