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党委宣传部、文明办、工商局、广电局、新闻出版局;各有关媒体和单位:
为认真落实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北京奥组委《关于举办全国“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征集比赛的通知》(文明办20074号)精神,我市将举办“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征集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公益广告作品要紧紧围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主题,形象生动地宣传“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理念,激发广大市民的爱国情感,积极参与文明风尚宣传普及、赛场文明、窗口行业文明服务、奥运志愿服务、“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城乡环境综合改善、文明交通行动、提升公民旅游文明素质等重点工作,全面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现代文明程度,为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的奥运会,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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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组织机构
设立天津市“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征集比赛组织委员会。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文明办、市工商局、市广电局、市新闻出版局、市奥足办、市记协共同参加。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和三个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综合处。三个工作小组为:影视作品(含群众性的DV作品)小组、广播作品小组和平面作品小组,分别设在市电视台、市广播电台和市记协。
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作品上报;三个小组分别负责作品的征集、修改、初评。
三、作品分类
参赛作品分为影视、平面、广播三类。同时征集群众性的DV作品。
四、征集办法
1、影视广告和DV作品每条最短不少于30秒,最长不超过2分钟。参赛作品均不得在画面、语音或标版中显示报送人、制作人、投资人等信息,按要求填写登记表(见附件)。各制作单位自留底稿,以备修改。
2、上报作品将列入“全国思想道德公益广告作品库”,明确肖像权、著作权、商标权、名称权等相关法定权利义务,凡涉及侵权等问题的一律不得报送。获奖DV作品经作者书面同意后,著作权归主办方,作者同时放弃署名要求;主办单位可将该短片作为基本素材,另行组织修改、改编等再创作活动。
五、时间安排
1、广告征集阶段。5月21日,主办单位在全市主要媒体发布天津市“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征集活动的消息,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
2、作品报送阶段。6月30日前,影视作品及群众性DV作品、广播作品和平面作品,分别报送天津电视台、天津电台和市记协,由三个工作小组进行汇总初选,7月5日前报组委会。
3、作品评审阶段。7月10日前,组委会对初选入围作品进行评审,评选天津市获奖作品,推荐优秀作品报送中央文明办参加全国公益广告征集比赛。
六、奖励办法
天津市公益广告征集比赛按影视、广播、平面三类各设一、二、三等奖;同时设立组织奖,对组织工作出色的单位进行奖励。组委会对获奖作品和单位颁发荣誉证书,在主要媒体上公布,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七、有关要求
1、各区县、各部门要加强对“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征集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整合资源,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努力推出优秀作品。
2、本市各主要媒体要组织力量,精心制作一批高水平的公益广告,充分发挥骨干作用。同时,要做好征集活动的宣传报送和公益广告的刊播。
3、组织和动员文化界、体育界、新闻界热心公益、形象健康、作风正派、群众认可的知名人士,按照志愿、奉献的原则,参演公益广告电视片和担任广播、平面类公益广告形象代言等,以实际行动奉献奥运。
附:1、;2、参评作品要求;3、
中共天津市委宣传部
天津市文明办
天津市工商局
天津市广电局
天津市新闻出版局
天津市奥足办
天津市记协
2007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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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优秀作品评选标准
一、导向:主题鲜明,观点正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要求。
二、创意:新颖独特,内涵深刻,风格自然。
三、表达:信息传递清晰准确,易认易记,说服力强。
四、制作:表现完美,制作严谨,视听语言运用好。
五、效果:把握媒体特征,综合效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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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参评作品要求
一、参评登记表:每件参评作品均应详细认真填写参评作品登记表,随作品同时报送。
二、以数字带(DVW)报送,有1分钟颜色条和30秒倒数显示,每条广告留出10秒间隔。注明标签,用盒子装好。
三、广播公益广告应录制在数码带(DAT)上,每条广告留出10秒间隔。每条广告附广告词文字稿两份(A4纸打印稿)。数码带(DAT)必须用标签注明,用盒子装好。
四、平面广告应交送用150克轻黑硬卡纸裱起的作品一份,广告作品规格为A3,后面贴上参评作品登记表。
五、DV作品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一汇集刻录成DVD光盘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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