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5月18日电(记者吴晶周婷玉)教育部师范教育司副司长宋永刚18日指出,今年秋季进入教育部6所直属师范院校就读的免费师范生可享受四项优惠政策。
国务院日前公布了《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从2007年秋季入学的新生起,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东北师范大学等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要求免费师范生一般要回到生源所在省份的中小学任教10年以上。
宋永刚说,这些免费师范生享受的第一项优惠政策是在校四年期间免学费、免住宿费、领取生活补助费。
第二项优惠政策是师范生毕业以后,国家保证,只要他们到中小学工作就有编有岗,由省级政府统筹、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方面具体落实。
第三项优惠政策是师范生在任教农村服务的两年期间,学校为他们的继续教育、继续深造提供便利条件,他们可以上在职的教育硕士研究生。
第四项优惠政策是国家规定在不少于10年的协议期内,师范生可以在学校之间流动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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