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残联负责人谈我省残疾人事业
本报记者江芸涵实习生邓果在第十七次全国助残日来临之际,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省政府残工委副主任、省残联理事长刘海金。
建设“和谐四川”的重要内容在解释今年助残日的主题“保障残疾人权益,共建和谐社会”时,刘海金说,联合国刚刚通过的《残疾人权利公约》,第一次规定缔约国应采取切实措施,以法律形式保障残疾人事业发展,维护残疾人权益,这为我国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
我省共有各类残疾人622.3万,占总人口比例的7.57%。维护和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解决残疾人的实际困难和需求,是我省残疾人事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也是贯彻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和谐四川”的重要内容。
残疾人优惠政策不断完善刘海金介绍,2003年,随着省残联法制建设工作机构维权处的成立,全省已有成都、攀枝花、达州、宜宾等残联成立了维权科。残疾人法律维权意识明显增强,法律援助全面启动。目前全省共有“残疾人法律服务和维权示范岗”76个,维权工作站(岗)345个。残疾人优惠政策不断完善。
全省21个市(州)都制定出台了扶助贫困残疾人的实施意见,绝大部分县(市、区)制定出台了残疾人优惠政策,有的乡镇、村(组)还有优惠残疾人的村规民约。
由于维权机构成立较晚,组织、人员、经费等诸多条件的限制,基层残疾人维权工作还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有的地方工作内容不够明确,工作机制不够完善,人员职责不够清晰,综合业务素质不高。法制建设、权益保障、信访等业务工作尚未充分开展,还缺乏必要的工作保障条件。全省开展无障碍城市创建
刘海金认为,各级残联要积极主动参与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无障碍建设、社会保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工作。要认真落实全省残联系统“五五”普法规划,组织安排残疾人工作者、残疾人等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提高政府、社会、残疾人工作者依法发展残疾人事业、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意识和能力。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重大残疾人权益受侵害案件,并强化重大典型案件的宣传力度。同时要抓好残疾人法律服务、法律救助知识培训。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中心残联工作站,普遍建立残疾人维权岗(站),为残疾人提供就近、方便、优质、优惠和无障碍法律服务,切实解决残疾人在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方
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全省开展无障碍城市创建工作,初步形成全省城市无障碍化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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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岁以下聋哑青少年有182万人
中国聋人协会副主席杨洋日前介绍说,根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最新数据,我国18岁以下的聋哑青少年约有182万人,这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群体。
杨洋说:“由于生理等各方面的原因,一些聋哑青少年获取信息的途径少,受教育程度不高,就业困难,交往范围小,以致被人诱骗和胁迫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在给自身带来痛苦经历的同时,也给家庭、社会和残疾人事业发展带来了消极影响,损害了聋哑人的声誉。”
杨洋建议,有关部门要进一步重视解决聋哑人在教育、就业、维权、生活等方面遇到的问题。严厉打击强迫、诱骗、拐骗聋哑青少年犯罪的不法分子;开展法制宣传;发展特殊教育;加强对聋哑青少年的职业技能培训,帮助他们掌握一技之长。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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