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重庆晨报》报道重庆渝北区一家粥店门前招牌上写着“尖椒孔雀,88元一份”,旁边还用绳子拴着一只雄性孔雀当活招牌。路过的市民纷纷议论,“天啊,吃孔雀肉不犯法吗?”
记者扮成食客来到该店,女店员立马推荐起了孔雀系列菜肴,说店里所卖的孔雀都是从云南养殖场购回的蓝孔雀,最开始只用来熬粥,后来有客人提出想换别的口味吃,于是开发出了孔雀系列菜肴。
记者从重庆市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处获悉,孔雀有绿孔雀、蓝孔雀及杂交变异种之分。其中,绿孔雀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严禁捕杀;蓝孔雀为珍稀半草食性非保护动物,可以饲养食用。只要办理了驯养经营许可证,蓝孔雀是可以做成盘中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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