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要求有关方面招生同时提前做好接收安排
保证免费师范生毕业有岗位
本报讯 综合新华社消息,教育部师范教育司副司长宋永刚18日在新闻发布会上强调,有关部门将通过具体措施和制度设计,保证免费师范生毕业后岗位的落实。
国务院日前公布了《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从2007年秋季入学的新生起,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东北师范大学等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要求免费师范生一般要回到生源所在省份的中小学任教10年以上。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应先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2年。
宋永刚说,根据国务院公布的实施办法,有关部门要做好统筹规划,在配合大学做好免费师范生招生工作的同时,提前做好免费师范毕业生的接收工作,确保4年后毕业生有编有岗。教育部近日召开免费师范生实施办法会议,有关部门均表示将积极支持这项政策的落实。
针对一些学校编制紧张的情况,他指出,目前全国中小学在职教师有1043万多人,如果每年减员1%就需要补充10万教师,一般来讲减员率是3%。教育部6所直属师范大学今年预计招生约12000人,4年累计不到5万人,从学校减员的角度来看肯定能够解决岗位落实的问题。
规定服务期合情合理
宋永刚说,规定免费师范生的服务期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权利与义务的对等,是合情合理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确实有个人选择的问题,因此在制度设计上我们考虑了以人为本。”他说,免费师范生的招生政策是公开的,学生要报考免费师范生,条件、要求都摆在那里,有志于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的学生可以自主选择。入学后,学生可在师范专业内进行专业的二次选择;将来毕业后工作,还可在协议期内在教师岗位上自由流动。
免费师范生优胜劣汰
宋永刚指出,教育部6所直属师范院校将建立必要的免费师范生激励、淘汰机制,以保证未来教师的素质。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韩震表示,学校与免费师范生签订的协议中有终止条款,其中一项是因为各种原因不能完成学业,不能完成学业就包括学业上达不到相应标准,比如说知识上的、教学实践当中的学分不达标,如果拿不到学分就可以终止学业。
可享受四项优惠政策
今年秋季进入教育部6所直属师范院校就读的免费师范生可享受四项优惠政策。一是在校四年期间免学费、免住宿费、领取生活补助费。二是师范生毕业以后保证只要他们到中小学工作就有编有岗。三是师范生在任教农村服务的两年期间,学校为他们的继续教育、继续深造提供便利条件,他们可以上在职的教育硕士研究生。四是国家规定在不少于10年的协议期内,师范生可以在学校之间流动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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