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消息山西省环保局和省财政厅近日针对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改善工作,联合制定出一项具体的奖励办法:对考核排名前移城市的一把手给予重奖,奖金最高额度达到200万元。消息一出,争议声四起。
百万重奖公务员
根据该奖励办法:山西省被列入国家考核的重点城市中,退出全国大气污染最严重城市排名前5名的,各奖100万元;空气质量指数位次前移10位的则奖励200万元。
重赏之下才有勇夫?
“在临汾,出门一般是不穿浅色衣服的。”60多岁的临汾市民卫爱国称自己10多年没买过白色的衣服了,“空气里充满了黑色粉尘;在山西,很多城市都大同小异,污染很严重”。2006年底,山西省省长于幼军的一席话让山西人民为之一振:“‘十一五’期间,山西省将投资八百亿元人民币治理环境污染。”但对一个2006年有13个城市列入全国30个空气污染最严重城市的“污染大省”来说,治污并非轻而易举。
“重奖公务员是山西省为治理环境而出的非常规手段。”中国人民大学行政管理学研究所所长毛寿龙的第一反应是为重奖叫好,他说:“山西省的环境污染问题急需解决,山西省政府之前已经出台了很多相关政策,非常规手段也不妨一试。”至少,通过重奖公务员达到预期效果的先例是有的。2004年8月,广东省财政厅草拟的激励型财政措施获得省委、省政府同意,从当年起,县域经济发展快、财政任务完成好的县级领导班子,最高可获奖励500万元。“目前激励型财政措施仍在实行,取得了很好的效果。”5月17日,广东省财政厅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在一些基层乡镇,对公务员进行重金奖励是比较普遍的。”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宋世明说,“重奖涉及招商、税收等很多领域,只要一把手能完成年初制定的指标,年终就能兑现奖励”。
重奖不能治本
“治理环境不是环保部门的职责吗?就像老师要教好学生一样,是分内之事;即便做得很出色,也不至于奖励上百万吧?”北京一位中学老师刘志刚对重奖公务员难以理解。
“如果有些县市能在短期内达到获奖的要求,说明之前相关领导并没有很好地履行职责,或者现在可能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应当引起上级部门领导的重视。”北京大学生张佑有说。
宋世明指出:“重奖等于是得了病下猛药,结果可能适得其反;重奖像是企业的做法,但政府机关与企业的性质毕竟是不同的。”
对于两种观点,在临汾生活了60多年的卫爱国嗤之以鼻:“别说奖励200万,奖励2000万都行,只要能把临汾的环境治理好。”临汾作为山西主要的产煤、产焦区,2003年—2005年连续3年坐上全国重点污染城市“头把交椅”。“腰包鼓起来了,现在大家最关心的就是环境问题了。”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公共管理系主任李秀峰也认为,地方政府对个别比较突出、急需解决的问题,采用重奖等灵活多变的激励模式也未尝不可,但需要明确的是:“重奖并非治本之策。”而且会带来很多问题,比如“工作是整个团队在做,而奖励却是个人拿了”。
记者追访
人事部官员:坚决反对重奖公务员
记者:你如何看待重金奖励公务员的行为?
华晓晨(国家人事部公务员制度研究室主任):公务员法有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的规定,但上百万乃至几百万的重金奖励远远超出立法精神的范畴。我坚决反对重奖公务员,首先,重奖没有法理依据:治理环境也好,完成税收也罢,这些都是政府官员的职责范围;其次,国家或地方的财政收入主要来源是税收,重奖是花纳税人的钱,要经过纳税人同意,重奖是否通过了人代会?再次,不符合党的宗旨;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公务员履行好职责是应尽的义务,不能谋求额外的利益。
记者:重奖公务员可能产生哪些不利后果?
华晓晨:可能造成地方政府巧立名目,乱施行政奖励;容易造成没有奖励的工作没人做或不认真做,都想去做有重奖的工作,造成政府职能的缺位和错位;不利于政府的勤俭廉洁的形象。此外,不排除可能发生行政造假,出现一些领导人为了重奖虚报绩效等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