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县纪委兑现承诺———
公务员违反“禁酒令”举报者获五百元奖励
本报讯 2月8日,本报报道了临泉县出台的一条规定,“公务员违反‘禁酒令’,举报者可获500元奖励”。记者昨日从临泉县纪委获悉,该县一乡镇干部因工作日饮酒受到处罚,举报者已收到500元奖励。
昨天,临泉县纪委负责人李丰收告诉记者,该县不久前出台了《关于对举报违反“禁酒令”行为实行奖励的公告》。他说,以前乡镇干部经常反映,在日常工作中他们接待任务非常重,有时一天要接待好几场,“为表达感情”每次都要饮酒。酒后,不仅不利于工作,而且会在群众中造成较坏的影响。“禁酒令”的出台,对包括乡镇干部在内的广大国家工作人员都是一种保护。
《公告》出台后,该县在机关、街道、主要路口等地方广泛张贴,以发动全社会监督。近日,该县纪委接到举报,一乡镇干部在县城内招待他人并饮酒。接到举报后,纪委工作人员立即赶到这家酒店,并对这名乡镇工作人员进行了处理。随即,向举报者的账户上汇了500元。昨天,该县纪委工作人员对举报人员进行回访得知,举行者已拿到这500元奖励。
李丰收告诉记者,这名乡镇干部已成该县“禁酒令”出台后,被处理的第一人。另一名被举报喝酒的公务员正在接受调查。
(陈建利 本报记者 王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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