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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受包养的李翠莲最终撤诉
本报讯 济南女大学生王静自建“反包二奶”网站,揭露父亲王志华“包养”李翠莲一事引起了李翠莲的不满,去年8月份李翠莲起诉王静侮辱诽谤,2006年12月20日山东定陶县法院作出认定王静构成侮辱罪,判处管制两年的一审判决之后,王静提起上诉,昨天记者得知,该案最终以李翠莲自动撤诉告终。
2006年8月14日,李翠莲以王静犯侮辱罪、诽谤罪为由,向定陶县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一审判决之后王静不服,以一审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不属最高法院规定的附带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违反法定程序,认定事实错误,应判其无罪为主要理由提出上诉。2007年4月19日,菏泽市中级法院审理认为,原审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裁定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
就在定陶县法院重新审理的过程中,自诉人李翠莲提出撤诉申请。5月17日,定陶县法院作出准许自诉人李翠莲撤诉的裁定。《山东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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