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我市打造城乡统筹迈出重大步伐。日前,市政府正式批准九龙坡区为我市城乡统筹发展综合改革先行示范区,这意味着全市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把重庆建设成为城乡统筹发展的直辖市”重要讲话精神,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所谓城乡统筹,包括统筹城乡劳动就业,统筹推进进城务工经商农民向城镇居民转化,统筹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统筹国民收入分配,统筹城乡发展规划,促进生产力合理布局和区域协调发展。
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九龙坡区将在户籍制度、土地流转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城乡产业互动发展、行政管理体制、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进行改革。如户籍配套制度改革,将逐步建立符合城乡统筹发展要求的户籍管理制度,通过完善配套措施,进一步消除农村居民到城镇定居落户的体制机制障碍,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同时,探索对市内外人口实行差别化的户籍管理政策,引导企业按一定比例招收“两翼”地区转移出的劳动力。
九龙坡区综合改革的目标任务是:力争经过3—5年的改革发展,在城乡经济、社会、人民生活和生态环境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到2012年,九龙坡区在全市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各项目标任务;到2010年,全区人均GDP达到55000元,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缩小到2.1∶1;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新型合作医疗应保尽保的基础上,将城乡人均医疗保健支出比缩小到1.5∶1;在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基础上,将城乡人均受教育年限比缩小到1.4∶1;在统筹治理城乡生态环境的基础上,将区域环境质量指数提升到75%,万元GDP综合能耗降低到0.95吨标准煤;在“十一五”期间新增非农产业就业岗位10万个的基础上,为区外特别是“两翼”地区农村富余劳动力提供更多就业机会。
(记者 何昌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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