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昨天下午,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在全省推广紧急报警与社会求助分流处理工作,今后,警情拨打110,非紧急警情只能拨打122。目前阶段,这种分流只适应在县市级地区,而一些大城市如南京,还没有这样推行。
社会求助影响了110报警功能
记者:请问为什么要搞紧急报警与社会求助分流处理?
夏存喜:近年来,随着110影响的不断扩大,社会各界对110日益信赖,群众报警求助量持续大幅攀升,目前全省73个110报警服务台日均电话呼入量超过7万起,其中群众求助占有效报警的比重高达40%,越来越多的社会求助既影响了紧急报警的快速高效处置,也使公安机关对超出职责范围的大量社会求助难以及时救助到位。尽管各地公安机关采取了增加接警席位,开展110社会服务联动等措施,但仍难以适应社会求助大量增多的需要。
2006年初,省公安厅经过反复调研论证,决定利用全省县级公安机关110、119、122“三台合一”后122公安特服号码资源相对闲置,且122号码具有便于群众记忆、免费拨打的优势,开展110受理紧急报警、122受理社会求助的分流处理试点工作。从2006年4月1日起,省厅选择仪征、如皋、丹阳3个县级市开展了1年多时间的试点,取得了明显成效、积累了丰富经验。
群众日常纠纷和求助今后拨打122
记者:请简单介绍一下122受理社会求助的范围。
夏存喜:122社会求助服务台在受理交通事故报警的同时,受理家庭、邻里、宅基地、消费、劳资等纠纷,水电气、开门开锁、噪音污染等涉及群众日常生活的求助事项,涉及城管、工商、环保、卫生、民政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或单位的一般求助事项,对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投诉、举报,对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政策、法律法规的咨询、建议,以及其他涉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公共服务和行政管理职能的求助事项。122受理社会求助后,经政府授权,直接转交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进行处理或开展救助。
记者:分流处理后群众遇交通事故能否继续拨打122报警?
夏存喜:推行紧急报警与社会求助分流处理工作后,122受理交通事故报警的功能不变,只是增加了受理社会求助事项的功能,群众遇交通事故报警仍可继续拨打122。在此,提醒广大群众,遇到重特大交通事故等紧急警情时,最好还是拨打110报警。
过渡时期,110仍将继续接受群众求助
记者:您刚才介绍紧急报警与社会求助分流处理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在这一过渡时期,公安机关受理群众求助事项后怎么办?
夏存喜:对目前紧急报警与社会求助分流处理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我们已要求各地公安机关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切实做好紧急报警与社会求助分流处理启动前后相关工作的衔接,杜绝和防止延误群众求助处置情况的发生。一是对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求助,要引导群众仍拨打110,110民警应认真受理,及时处置;需要相关职能部门或单位提供救助的,通过122及时通知相关职能部门。二是对主管部门明确,但求助事项相对紧急,可能影响公共安全、人身或财产安全的,122在通知相关部门、单位派员处置的同时,可视情指令就近民警先期处警,防止因磨合不到位影响对群众的及时救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