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边产子案”开庭就休庭》后续
“路边产子案”昨又开庭,控辩双方围绕婴儿死亡原因及父亲身份的真实性展开激烈辩论
女婴之死:
120不肯救,还是母亲不让救?
晨报讯(记者侯铁) 昨日上午,夏文军状告大连市急救中心一案在沙河口区法院第二次开庭。
昨日上午8时30分许,庭审在沙河口区法院215室开始。本次庭审,法院改变了上次的简易庭审方式,采取了由一名法官和两名庭审员组成合议庭的普通庭审方式。首先,法庭核实了原被告双方身份,随后,原告夏文军的免费代理律师——辽宁大东律师事务所律师卢绪章向法庭宣读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并陈述了事实理由,原告请求法庭判定被告赔偿10万元人民币。同第一次开庭一样,原告依旧认为婴儿的死亡与120救治不力有直接关系。
随后,被告大连市急救中心的代理律师就原告陈述的事实理由进行答辩,被告表示不同意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被告代理律师认为事发时,原告夏文军的同居者谢顺花对于急救人员的施救采取了强烈的反对措施,因而导致急救人员无法正常施救,最终才导致婴儿死亡。被告方特别对原告夏文军与婴儿的亲子关系提出质疑。
原告代理律师认为,被告的“谢顺花阻拦急救人员施救”的说法不成立,他认为事发时,谢顺花患有间歇性精神病,另外,连围观路人都能判断谢顺花的临产事实,因而急救人员有义务继续对谢顺花实施急救。女婴的死亡是由于急救人员的不作为造成的。
随后庭审进入举证阶段,原告方向法庭提供了五名证人的书面证词,以及来自大连医科大学附属二院的女婴病志等证据。被告方随后就原告方出具证据的真实性提出质疑。
随着双方辩论的激烈进行,双方争执的焦点逐渐集中在婴儿的死亡原因是由于急救人员不作为造成的还是由于谢顺花阻止急救人员施救造成的,而另外一个焦点则是夏文军与死亡女婴之间是否有亲子关系,即夏文军是否是本案的适格主体,被告方提出应由原告提供与死亡女婴的亲子鉴定证明和谢顺花有间歇性精神病史证明。
昨日10时40分许,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庭审,法庭宣布休庭。庭审结束后,夏文军表示针对被告所提出的质疑,他目前暂时无法解决,他表示,“妻子”失踪已经很久,现在给“妻子”作精神病史证明根本不可能,至于作与死亡女婴之间的亲子鉴定,他目前的经济状况也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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