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公布。根据《意见》,新体系建立后,我国高等教育将形成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等多种方式并举的资助政策体系。
据悉,新的资助政策体系将惠及约1800所高校的400万大学生和1.5万所中等职业学校的1600万学生。
建立多种资助体系
根据《意见》,中央继续设立国家奖学金,每年奖励5万名特别优秀的在校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资助面平均约占全国的3%,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中央与地方还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本科高校、高职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贫困学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所有全日制在校农村学生及城市贫困学生。
在普通本科高校和高职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面平均约占在校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在1000元至3000元范围内确定。
所有的中职学校的全日制在校农村学生和城市贫困学生都将获得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其中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国家资助两年,第三年实行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
鼓励开展助学贷款
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昨日说,新的资助政策体系强调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并给予与国家助学贷款同等优惠政策。
张少春指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大部分是小额贷款,具有三个优点:一是学生在当地贷款,当地银行比较容易调查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情况,无需抵押,成本较低;二是学生在当地就可以取得贷款,可以顺利报到入学;三是由于贷款发生在生源所在地,学生还款便于跟踪和管理。将选择部分省份进行试点,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开。
对民办校一视同仁
张少春表示,民办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将同等享受国家资助政策体系,但资助条件和衡量标准将根据今后出台的具体办法决定。
张少春透露,教育部正在研究一套计算方法,民办学校的学生享受多少资助,今后要与民办学校的收费水平和学生入学的分数挂钩。如果民办学校的收费比公办学校高出很多,所得到的国家助学贷款就会少。据新华社
5年内学费不得高于去年标准
据新华社电教育部部长助理杨周复昨日指出,根据新公布的《意见》,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今后5年各类学校学费、住宿费标准不得高于2006年秋季相关标准,违者将受处罚。
在教育部昨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杨周复强调,我国高校目前是以国家财政拨款为主,学校收费标准制定与物价“不挂钩”。学校不会因为物价上涨来提高收费,教师调整工资也将由国家拨款。
根据《意见》,我国今后要进一步严格收费立项、标准审批管理工作,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坚决制止乱收费。加大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监督力度,切实减轻学生及家长负担。
杨周复强调,要对教育收费实行严格的“收支两条线”管理,规范支出管理。
“如果这次《意见》下发后,有的学校违反规定,提高收费标准,就要按照有关乱收费的规定给予处罚。”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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