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
(记者 李龙俊) 因信息披露严重滞后,S*ST光明控股股东光明集团董事长冯永明遭深交所公开谴责。
深交所今日公告中称,S*ST光明今年3月5日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涨幅异常,公司未披露任何信息,到3月16日股价再次异常。
而根据3月20日S*ST光明发布的公告显示:早在2006年12月24日控股股东光明集团就与伊春市国资委签订协议书,光明集团建设安装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光明集团36.9%股权确认为国有产权,正在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但光明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冯永明未将与其相关的,对S*ST光明股价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上述信息告知S*ST光明,导致S*ST光明信息披露滞后,对市场产生了恶劣影响。深交所对光明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给予公开谴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