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高级人民法院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专题学习讲座。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王利明教授应邀作了学习辅导讲座。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柏峰出席专题学习讲座。
王利明教授就物权法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重大意义、物权法的主要内容作了详细讲授,还结合物权法实施过程中的一系列问题作了精辟分析,深入浅出的解读,使法官们对物权法的立法背景以及相关条文有了深刻的理解,极大地提高了法官们对物权法的认识水平。
本市各级人民法院主要负责同志和全市法院系统近500名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参加了专题讲座。据悉,《物权法》通过后,本市高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物权法》的学习和培训工作,就学习和培训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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