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西青年报
定襄高考泄密事件处理有果
5月21日,记者获悉去年定襄县定襄中学考点高考泄密事件处理有果,4人被判刑,15人受党纪处分。
2006年6月7日上午,定襄中学考点发生了监考人员将考题带出禁区,私自拆封泄露高考语文试题事件。
涉案四名当事人获刑
徐建国,定襄县南关学校教师,2006年定襄县高考监考员。2006年高考前,徐建国应定襄中学教师王柏峰的要求,与王一起预谋在高考中为王的表弟张鹏作弊。2006年6月7日早上,徐建国收受王柏峰送的现金4500元。
6月7日8时25分,徐建国与同组的监督员刘淑琴领上17考场语文试题后,去考场的途中,徐建国以忘了拿考务工作袋为由,私出禁区到定襄中学平房西六排樊亚南家,将客观试题拆封取出让等候在此的定襄中学教师樊亚南、刘斌峰看了约2分钟时间,之后徐将试题装入题袋并重新封好。
徐建国是此次泄密事件的主要实施者,对泄露试题负直接责任,后因涉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被定襄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06年10月31日,定襄县人民法院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依法判处徐建国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王柏峰对这起泄露试题事件负有组织策划的直接责任,2006年6月7日因涉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被定襄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06年10月18日,定襄县人民法院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依法判处王柏峰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樊亚南为作弊提供场所,是泄密事件的参与者,对试题泄露负直接责任,2006年6月7日因涉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被定襄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06年10月18日,定襄县人民法院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依法判处樊亚南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刘斌峰是泄密事件的参与者,对试题泄露负直接责任,2006年6月7日因涉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被定襄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06年10月18日,定襄县人民法院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依法判处刘斌峰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15人受党纪、政纪处理
定襄中学政教处主任巩双俊,中共党员,2006年高考定襄中学考点宣传保卫组组长。给予行政降级处分,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定襄县教育文化体育局副局长李春明,中共党员,2006年定襄中学考点主考,给予行政降级处分,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定襄县教育文化体育局招办副主任詹祥生,专管定襄县2006年高考工作,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定襄县教育文化体育局干部韩博、定襄中学教师肖爱平,2006年高考定襄中学考点禁区西口警戒保卫人员,均给予行政降级处分。
定襄县政府县长助理、县教育文化体育局局长石效忠,定襄县2006年高考招生委员会主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定襄县教育文化体育局副局长朱宝田,分管2006年定襄县高考工作,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定襄县教育文化体育局教研室副主任齐圣虎,2006年定襄中学考点考务工作人员。6月7日8点25分至8点30分期间,定中考点17考场监考老师徐建国在齐圣虎处领取试题时,齐圣虎偷偷递给徐建国一个纸条,说一个亲戚请多关照,后因徐泄露试题事发未遂。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定襄县体育中心副主任董渝峰、定襄县教育文化体育局机关党支部书记邢保卫,均为2006年定襄中学考点常务副主考,均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定襄县教育文化体育局招办主任王宪忠,2006年定襄县高考工作中负责文件资料、后勤接待工作,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定襄县公安局副局长张跃清,定襄县2006年高考招生委员会委员。2006年6月7日上午定中考点泄露试题事件发生后,张跃清负责对涉案人员进行审查,在案件事实未查清的情况下,张决定让涉案人樊亚南回家吃饭。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定襄中学校长张文玉、定襄县晋昌中心校校长乔润亭、定襄县南关学校校长梁美英,均在学校日常管理工作中,对下属教育管理不够,选拔监考人员审查把关不严,均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召开专题会议确保今年高考安全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上周忻州市招生委员会召集教育、纪检、公安、交警、城建、电力、通信、邮政、环保、卫生、防疫、保密等单位,召开了200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会议,严密部署今年的高考工作。同时,出台了《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实施细则》、《关于加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安全保密工作的通知》、《关于严肃200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风考纪的通知》、《忻州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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