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 (记者 许震宁 肖姗)我市近期将面向社会招聘57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村级组织中工作。
据市招聘大学生村干部工作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从今年起,今后每年我市都将招聘一定数量大学毕业生充实村干部队伍,并逐步把他们培养成优秀农村干部、农民企业家、农村实用人才,逐步实现我市“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干部”的目标。
公开招聘需求岗位涉及我市43个镇(街道)的57个村。由个人自愿报名,经资格审查、考试(笔试和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后签约聘用。据悉,报名时间为5月26日和27日9:00—17:00;报名地点是南京人才大厦三楼——南京市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地址:北京东路63号)。
据悉,凡年龄在30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综合素质好,热爱农村基层工作,志愿长期扎根农村工作的大学毕业生均可报考。其中,有农村生活经历、中共党员、南京籍生源、优秀学生干部、所学专业与当地经济发展产业相关的大学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本次招聘,报考者须参加市招聘大学生村干部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6月5日—6日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到南京人才大厦一楼10号窗口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2007年6月16日。有关人士介绍,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内容主要包括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公共基础知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村级组织管理、和谐社会等方面的内容。他强调,笔试内容不指定任何复习教材。
面试将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职位的录用人数以3:1的比例确定参加人员,比例达不到3:1的,则以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分数者进入面试。面试后,经考察合格者,在南京人事人才网和南京毕业生就业网上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合格者,由各所在镇(街道)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在职人员被聘用前由本人自行解除或中止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新聘用大学生村干部须与所在镇(街道)签订试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每两年签订一次聘用合同。合同期内,其人事档案、户籍统一由所在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免费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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