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蒋宏宁)从即日起,我区法院系统将推出首办责任制、包案负责制、信访工作责任倒查制3项制度,从而确保上访人员的合法权益。
根据首办责任制要求,人民法院对来信来访的案件将在首办环节就明确责任单位、部门及责任人。
此外,法院将对属于本院管辖的进京上访、滞京缠访或到自治区有关机关上访的老户案件、集体上访案件或有可能引发越级上访和极端行为的重大信访案件,将定时间、定人员、定领导、定责任,包案处理。对进京非正常上访的案件,除法律规定不宜公开外,原则上都要组织进行公开听证,必要时可邀请有关组织的代表参加听证。
此外,在首办责任制的基础上,还首次出台了信访工作责任倒查制。凡对因工作不负责任,解决上访案件不力而引发严重后果者,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责任将分通报批评、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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