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了,管不住儿子啦,为社会减轻一点负担吧。”67岁的刘明美杀死患精神病的儿子后向警方自首。
昨日,因犯故意杀人罪,刘明美被厦门市海沧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但是刘明美却要求重判,称最好判死刑就解脱了。
儿子当过中专老师
生于吉林省蛟河市的刘明美是文盲,没读过什么书。她早年丧夫,原本还有一个女儿,但她死活不认,长期和儿子相依为命。
儿子张某大学毕业后在海口一职业中专当老师。20多年前,张某突患精神病,被校方送到精神病院。出院后,一直没再犯病。几年前,母子一起来到海沧,租住在海沧一小区的出租屋内。两人靠刘明美用擀面杖给别人按摩治病为生,日子过得很苦。
但是,自2006年12月上旬以来,张某潜伏20多年的精神病发作,出现精神异常症状,并反复发作,经常在家中乱翻东西、放火,多次赤身裸体跑出家去,还要将刘明美赶出家门。
杀儿为母子都解脱
2006年12月16日深夜,张某又赤身裸体跑出家去,次日上午7时许被派出所干警送回家中。刘明美产生“不如把他杀死,让自己和他都得到解脱”的念头。
刘明美先在客厅内,用擀面杖和铁锤把儿子头部砸伤,并将其反锁在厨房内,想“让他自己慢慢流血而死”。之后刘外出闲逛。
当日中午,刘明美返回家中,发现儿子已打开厨房门,跑到家中的凉台吵闹。在儿子闹得没有力气,从凉台爬回房间后,刘明美趁儿子躺在房间的地板上无力反抗之机,用鞋带睡袍的束腰带及晾衣绳将其双手、双脚及颈部捆绑,并将晾衣绳的另一端固定在房间窗户的防盗网上,想让儿子无法挣脱,继续流血至死。
当日下午4时许,刘明美见儿子仍未死亡,便用双手抓住系在儿子颈部的束腰带向上拉拽。事后经法医鉴定,张某系生前颈部被带状物缠勒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缴清物业费去自首
当天晚上,估计儿子已经死去,刘明美先出门买了件在监狱里穿的衣服,然后回家睡了一觉,起床整理房间,并到物业缴清了欠下的166元物业管理费,到钟山派出所自首。记者 薛德芳 通讯员 王力 周赞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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