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高院法官演示10选1摇珠机选出拍卖机构
6月1日施行的《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司法拍卖工作中拍卖机构名册的建立及其使用的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拍卖机构的产生将采用随机选出10个候选拍卖机构,再通过摇珠机“10选1”方式确定。这种双随机方式选出的司法拍卖机构,法官、拍卖机构、当事人都不能主宰。
该方法在全国系首创。
记者体验
摇珠机十选一
昨日上午,经过市高院特许,记者来到司法技术处亲身体验感受摇珠机如何产生拍卖机构。
摇珠机与彩票摇奖机相似。记者从模拟的几十个号码中随意选了10个号投入摇珠机中,轻按电钮,摇珠机飞快转动。十来秒钟后,7号珠滚落出来,拍卖机构就这样产生了。
46台这样的摇珠机,已发往全市40个基层法院、5个中院和市高院。6月1日,摇珠机便开始工作。
拍卖机构
法院统一编册
市高院副院长李元鹤介绍,《规定》采取建立统一大名册方式,三级法院使用同一名册。中、基层法院不得自行建立或确定拍卖机构名册。
进入名册的拍卖机构只需满足四个条件:依法成立;注册地在重庆;自愿向法院申请;未因违规执业被法院明文通知暂停委托或禁止委托司法拍卖。
同时择优选择部分拍卖机构组成备选名册,作为当事人选择拍卖机构不足或法院随机推荐备选之用。
李元鹤称,备选名册由30家拍卖机构组成,分别为中国拍卖行业协会评定的、注册地在重庆的A级以上资质拍卖机构和择优选录的上一年成交额排名靠前、资信度高、经营规范、收费合理、服务优质的其他拍卖机构。
拍卖机构并非一成不变。明年起,上年度未召开过拍卖会或拍卖成交额为零的,将不能进入名册。
当事双方
可各选5家候选
分两种情况来确定拍卖机构:三级法院委托的第一次拍卖保留价在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案件,由当事人推荐或协商产生10家拍卖机构作为候选拍卖机构(即双方各选5家),再通过摇珠机“10选1”。
在当事人双方均到场、仅有一方到场、均不到场参与选择拍卖机构等三种不同情形下,分别规定了不同选择确定拍卖机构的办法,可以从30家备选拍卖机构中随机摇出1家。
针对第一次拍卖保留价在200万元以内的案件,法院可按“10选1”确定拍卖机构,也可按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拍卖机构。
司法拍卖
实行单向收费
拍卖机构在司法拍卖时只能实行单向收费。市高院司法技术处处长张继锋解释,双向收费会使拍卖机构拿很多钱勾兑法官或当事人,造成拍卖不公。而单向收费也能更大限度保护当事人利益,使受害人返还款项少受影响。
要求拍卖机构对大小案件一视同仁,不能“挑肥拣瘦”,否则将对其采取相关处罚措施,直至开除出名册。目前有一家拍卖机构因涉嫌违规执业,暂不被纳入名册。
如发现拍卖机构“乱劈柴”,可致电市高院监察室:67673497;司法技术处:67673165;执行局:67673380。
记者 易守华 见习记者 唐中明/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