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道杀手”单挑单身女性下手,先后作案16起,造成3人死亡4人重伤
杀害女局长疑凶出庭受审
2006年8月16日下午,遵义市红花岗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楼的楼道里,该局一名年轻的女副局长遭遇一名歹徒抢劫,惨遭杀害。案发后,红花岗区警方根据街头目击者提供的线索,并通过模拟画像等手段,于当年8月18日,将犯罪嫌疑人汤小华抓获归案。昨天,“楼道杀手”汤小华在遵义市中级法院出庭受审。
“楼道杀手”背负3条人命
公诉机关指控,2006年8月16日下午,被告人汤小华窜至遵义市红花岗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楼的楼道里,用匕首威胁独自一人下楼的红花岗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林某(女)交出财物。
就在林副局长反抗并大声呼救过程中,汤小华用匕首连刺林副局长的胸部、腹部、背部数刀,致使林副局长当场死亡,并抢走500元现金以及手机一部。
公诉机关还指控,汤小华于2006年5月29日在重庆江津区树人街一居民楼下,抢劫一名王姓女士,该女士大声呼救时,汤小华用匕首连刺7刀,致王女士当场死亡。
同年7月26日晚,汤小华窜至重庆市黔江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抢劫郭女士时,因郭大声呼救,汤小华用匕首朝郭的胸部连刺数刀,致使郭女士当场死亡。
作案专挑僻静楼道
当天庭审中,公诉机关除了指控汤小华上述3起命案以外,还指控其在遵义城区、桐梓县以及重庆綦江等地实施抢劫13起,其中,遵义市5起,重庆綦江8起。
记者从起诉书中了解到,汤小华在16起抢劫案中,共抢得现金2.3万余元,以及部分项链、戒指和数台手机等物品。最少的一次是现金有20元,最多一次达1万余元。
其作案均是采取踩点、蹲守、尾随等方式,然后在僻静的楼道,利用匕首威胁受害人的手段实施抢劫。作案对象均为手无寸铁的单身女性。
据了解,在共计16起抢劫案件中,其中有9起因被害人反抗遭遇杀伤,造成3人死亡,4人重伤和2人轻伤。
屡次犯罪领刑近20年
据了解,被告人汤小华系重庆南川市人;现年44岁。1980年曾因盗窃罪被四川省南川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半;1987年,因再次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1991年3月刑满释放。
1992年,又因犯盗窃罪,被四川省岳池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2001年减刑释放后。2002年,又因犯盗窃罪被重庆市五陵县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2005年9月刑满释放。
庭审中,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抢劫罪追究汤小华刑事责任。针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汤小华表示认罪。但对于部分涉案金额,其辩护人认为有差异。
当天庭审结束后,法庭表示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