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案子一直不破,我的钱就只能“挂”在银行?
眉山市民郭女士很郁闷:去年12月,她因轻信诈骗短信,将5.9万余元存款转入了对方账户;后因及时发现,警方冻结了对方账户,但她至今也没取回这笔血汗钱。
轻信:她为银行卡“加密”
昨日,郭女士讲述了事情的经过:去年12月31日,她接到一条短信,称其在成都某商场购物12450元,如有疑问请咨询成都建行028-8641XXXX。“建行工作人员”称,有可能是别人用她的身份证办了银行业务,建议她向成都某派出所报案;“民警”称已立案,建议她向银监部门反映;“银监局工作人员”则建议她对银行卡“加密”,并在电话中指导其操作。
根据对方电话提示,郭女士在建行一营业厅的ATM机上操作:插入银行卡并输入密码,随后连续按了一串数字;得到对方“已加密”答复后,郭如释重负地舒了口气。
离奇:5.9万元“飞”了
就在这时,银行工作人员提醒郭女士防范骗子。经查,其银行卡上的5.9万余元储蓄刚被转出。民警在查询转账信息后,立即冻结了两个涉嫌诈骗的账户。
经查,两个账户均是由假身份证在成都开户,并多次在广州、深圳等地取款。被冻结时,这两个账户上共计剩余10万余元,其中包括郭女士转入的5.9万余元。民警称,郭女士此前拨打的“成都建行”、“派出所”、“银监局”等电话全是假的,都是成都的小灵通。
尴尬:被骗款难以取回
骗子的账户被及时冻结,郭女士认为,银行应将这5.9万余元返还给她。建行眉山支行个人业务部陈经理表示,只有在法院向银行出具了扣划证明后,银行才能把钱扣划给郭女士。东坡区法院称,由于郭被骗一案仍处于侦查阶段,根据有关规定,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
郭女士说,由于骗子都是以假身份证开的户,所以警方至今未能破案。“案子不破,法院就一直不立案,那我就一直取不回这些钱吗?”据了解,根据有关规定,账户的冻结期为6个月,“如果这笔钱到时还拿不回来,我该怎么办?”
律师:法律空白导致尴尬
四川某律师事务所张律师认为,郭女士遭遇的尴尬是我国部门法规缺乏协调所造成的法律空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被漠视和搁置。一方面,根据《刑诉法》规定,刑案未侦破,法院可不立案;另一方面,根据央行的有关规定,银行只有在获得海关、法院等扣划证明后,才可对冻结的个人账户进行扣划。于是便出现受害事实明白无误,但郭女士仍无法取回被骗款项的尴尬局面。
律师建议,由于解冻期将至,郭可向公安机关申请继续冻结该账户。此外,由于银行在犯罪嫌疑人持虚假身份证明开户时,未尽到足够审查核实义务,具有一定过错,郭可以考虑起诉银行追究其责任。
实习记者丁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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