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黄秀丽)北京赛波特如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因不返还经销商的退货款,被秦皇岛市维青科技有限公司告上法院,索赔170万元。诉讼中,维青公司申请法院到银行冻结如烟公司存款,进行诉前保全。昨天,东城法院执行庭法官冻结了如烟公司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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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10时,执行法官来到位于东方广场的中国工商银行东长安街支行,要求查询“如烟公司”的账户时,银行工作人员表示账户已经被其他法院冻结了。随后,法官又到附近的招商银行查询如烟公司另外一个账户,得到的回答是该账户账面上有27万,但其中24万已经被其他法院冻结了。无奈,法官立即让工作人员将剩余的3万元冻结。随即,法官向位于东方广场楼内的如烟公司送达了财产保全裁定书。
据法官介绍,申请财产保全的秦皇岛市维青公司是“如烟”的经销商,在天津和三亚销售如烟产品。该公司起诉称,维青公司天津分公司与如烟公司的经销合同到期后,将未销售完的128万余元的货物退还给如烟公司,对方收货后却拒绝返还货款,15万元的市场保证金也不还。如烟公司也没有在天津市场按约定投放广告,致使经销商货物滞销。此外,维青公司在三亚经销如烟产品的合同到期后,如烟公司拒不退还5万元市场保证金,也不支付2.5万元的广告费。维青公司将其告上法院,两起案件共要求如烟公司赔偿170万余元。
此前,王海及其助理宋同炜先后在杭州和北京市西城区法院起诉,表示“如烟”含有尼古丁,但如烟公司没有对消费者做出明示。RJ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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