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哈尔滨5月22日电(记者王茜)黑龙江省卫生厅日前出台规定,14周以上孕妇终止妊娠,需要实行身份证登记制度。
据了解,现阶段一些人“养儿防老”的传统生育观念根深蒂固,群众中重男轻女、传宗接代等传统观念仍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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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黑龙江省卫生厅规定,凡对妊娠14周以上孕妇施行终止妊娠手术,应当先查验手术者身份证或户口簿,并填写“妊娠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登记表”,术后要记录胎儿性别。因突发事件、意外伤害等特殊情况可能危及孕妇生命安全,而需紧急实施终止妊娠手术的,要经2名以上医生确认、签字,术后查验身份证或户口簿,做好登记。发现妊娠妇女为选择性别要求终止妊娠手术的,应予以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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