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救助站接收的受助人员当中,经常有一些动机不纯的不法分子不服管理,在站内滋事打闹、伤害工作人员。记者昨日(22日)从市救助站了解到,今后对于这些无理取闹并骗取救助的不法人员,公安部门可以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或《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给予处罚。
去年日均发生一起闹事
据了解,截至昨日今年市救助站共救助人员3602人次,因节后来莞找工作的外来人员增多,上个月进站求助人员达到800余人,5月份也已接收求助者600余人,达到了一个小高峰。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平均每月接收求助人员600多人次的工作量使东莞市救助站的工作人员格外辛苦。自救助管理工作开展以来,在救助站实施救助的受助人员当中,绝大部分都是遇有一时困难而急需救助的群众,但是也有一部分人的求助动机不纯,为捞取利益而骗取救助。据介绍,因为受助人员来自五湖四海,成分复杂,情况不一,其中部分受助人员滥用服务内容,只看服务不守管理,结果就有部分受助人员在救助站内滋事打闹、扰乱工作秩序。
尽管有些“伪求助者”不惜在站内违反救助管理法规和站内规章制度,“耍赖皮”、闹事等,但因为目前的救助管理法规对这些情况没有强制性的约束规定,致使救助站对闹事者终止无力、无法处理。
据市救助站的一项统计显示,2005年全年滋事打闹、扰乱工作秩序的受助人员有550人次,占救助人数的6.8%.可以说每天都发生一起滋事打闹、扰乱工作秩序事件,其中不乏受助人员把救助站的保安打倒在地受伤的事件。
妨碍管理可以警告拘留
针对这些发生在救助站的不法分子“无理取闹、寻衅滋事”事件,记者从市救助站了解到,日前省民政厅下发了《关于加强防范和打击救助管理工作中骗取救助行为的通知》,明确提出对于少数蓄意钻国家救助政策空子,骗取救助、无理取闹、辱骂殴打工作人员、破坏救助站设施及在站内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不法人员,公安部门可以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或《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给予处罚。
“以往对于这些闹事人没有明确的管理规定,工作人员有时会力不从心不敢处理,现在可以理直气壮地进行管理了。”市救助站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在救助站滋事的闹事者可以按照扰乱公共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进行警告、拘留等处罚。
另外,《通知》还强调了公安机关也要积极配合救助管理站,严厉打击骗取救助的不法分子,及时处理救助管理工作中的突发事件。
据悉,市救助站已经通过救助管理信息系统、QQ救助大联盟等方式,及时录入每天求助和受助人员的信息,避免少数违法犯罪分子把救助站当成避风港,逃避法律制裁。(记者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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