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邹源、记者郭宁报道:记者昨日获悉,为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南昌新近出台了2007年优化投资环境工作方案。对在执法检查中,首次发现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可以不处罚的,采取先行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再依法予以处罚的措施。
| |
据了解,南昌市将进一步调整和取消行政审批项目,并加强对《南昌市市级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监督管理,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设定的新增行政许可项目及时审查公布;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制止和纠正以备案等名义搞变相审批,严禁违反《行政许可法》设定许可项目、增设许可条件和许可收费。
同时实行首查先行责令改正制度。对在执法检查中,首次发现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存在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可以不予处罚的,采取先行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再依法予以处罚的行政措施处理。对企业一般违法行为,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免罚的,要从教育和有利于企业发展的角度出发,按最低限额处罚。
该市对企业作出一万元以上的罚款或冻账封物、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等重大处罚决定的,实行重大处罚备案制度。执罚单位在执法时须向同级法制办和优化办备案,规范执法行为,打造良好的“亲商、安商、富商”政策环境。严禁以收代罚代管和下达罚款创收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