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药品监督局医疗器械司前司长郝和平被北京市高院判处15年有期徒刑。同时,市高院采纳了郝和平本人的意见,在追缴其百万元受贿款物、没收20万元个人财产后,发还了郝和平夫妇案发后被扣的其余100余万元个人财产。
一审判决没收20万元
去年11月28日,一审法院判决郝和平犯受贿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除追缴涉案财物外,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郝和平妻子付玉清,则因伙同郝和平受贿20万元罪名成立,获刑5年。
据了解,郝和平受贿罪名涉及的财物为:现金三笔共25万元、本田雅阁轿车一辆(价值人民币25.98万元)、高尔夫会籍卡3张(价值50余万元)。送出这些财物的5家涉案公司,无一例外是国内医疗器械公司。
郝和平讨要“养老金”
一审宣判后,郝和平夫妇分别在看守所内提出了上诉请求,他们的律师也分别向法院提出了上诉的法律意见书。
据了解,郝和平以及其辩护律师钱列阳提出,一审法院只判决没收20万元,但郝和平夫妇“积攒多年的100多万元存款”也一同被没收,“断了晚年的经济支持”,希望法院将无关的个人财产发还。
郝和平妻子付玉清提出,“父母年事已高,孩子未婚,长期患有痛风的郝和平将要长期服刑,均需人照料”,希望法院考虑自己的受贿情节,从轻处罚,判处自己“3年以下徒刑并宣告缓刑”。
二审退回6块名贵表
据悉,今年3月上旬,在讯问郝和平夫妇,听取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后,市高院做出了维持原判刑罚,并退回无关财物的终审判决。获退资产清单:银行存款60余万元、股票若干、名贵手表6块、各种加油卡若干、黄金工艺品一根、刀具一把。
专家:退财体现司法文明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教授田小穹说,查实案情后,退回与犯罪无关的个人财产,是法律的基本要求,也是人道主义文明司法的体现。据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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