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梅 张九盈 记者 一博/报道
因为喝高,长春某公司老板刘行和在酒吧认识的古乐发生关系。没想到,一觉醒来,钱和手机都没了。不想别人知道他是“同性恋”,刘行先后“奉献”给古乐两万余元。2007年5月22日,因涉嫌敲诈勒索,古乐被南关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2006年8月,古乐在长春市某酒吧喝酒时与刘行相识,酒后,刘行大醉,二人到一小旅店发生了同性关系。趁刘行熟睡,古乐偷走刘行身上的800元钱和一部诺基亚手机。当古乐得知刘行是某公司老板,利用刘行是同性恋怕被揭发的心理,以借钱为由进行敲诈勒索。首次得手,尝到甜头的古乐盯上这棵“摇钱树”。2006年8月至2007年3月16日,古乐先后多次到刘行办公室敲诈勒索,共勒索人民币23300元及一部手机,勒索的财物均被古乐挥霍。
2007年4月24日8时许,当古乐在某公司出现时,民警赶到将其抓获。据了解,2005年7月至11月,古乐曾涉嫌诈骗被大连市一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
(城市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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