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楼”变劳模疗养基地示意图
原沈阳客运集团总经理夏任凡的“官邸”
被划拨给全国闻名的沈阳劳模物业公司
曾经的“腐败楼”,如今成了老劳模休养的康复中心,23名全国、省、市的高龄劳动模范在这座上世纪90年代建成的上千平方米建筑中享受足疗等疗养项目。
这座位于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96巷21号的“腐败楼”,曾经是慕马大案涉案人员、原沈阳客运集团总经理夏任凡的“官邸”,现已划拨给全国闻名的沈阳劳模物业公司,污浊的空气一扫而尽,成为劳模的疗养基地———沈阳劳模物业劳模康复活动中心。
昨日(23日)上午,正是在这座“昔日腐败楼、今日劳模楼”里,全国第一位女火车司机田桂英、“磨工大王”孙庆堂、“机械大王”沈延刚等全国劳模都在称赞着足疗、按摩等疗养项目。
“咱们一辈子哪享受过这么高档的(服务),这里的工作人员啊,一点都不嫌弃我们这些老人,给我们洗脚、按摩,好啊。”孙庆堂说,他们是首批前去免费疗养的劳模,到昨日已经住了6天。
同样身为全国劳模的沈阳劳模物业公司总经理张成哲介绍,2002年7月,当时的沈阳市主要领导研究决定,将“原夏任凡1000平方米住宅楼划拨给劳模物业公司使用”。
2003年底相关划转手续全部完成,“腐败楼”启动了“蜕变”过程:先是成为劳模活动中心,随后沈阳劳模物业公司把“省吃俭用”积攒下的资金投入到这里的翻修工作,近日“腐败楼”正式建成劳模疗养基地。
“‘腐败楼’变成劳模楼,既是对优秀劳动者们的鼓舞,也是对腐败分子、不法之徒的震慑!”家住沈阳市皇姑区泰山小区的离休干部王雅芝说。
“腐败楼”旧主档案
姓名:夏任凡
性别:男
出生年月:1949年7月
最高职务:原沈阳客运集团公司总经理
罪名: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行贿罪
刑罚:死缓
法院审理查明,夏任凡自1997年7月至2000年9月,擅自将沈阳客运集团公司公款1252.8万元转入董某及其亲友的个人账户,其中1106.8万元用于建造个人“庄园”。
夏任凡在任职期间共犯贪污罪10起、犯挪用公款罪5起、受贿8起、行贿1起,涉案金额高达2700余万元。 (杨军)
(来源:辽沈晚报)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