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
腐败的危害,最严重的警示是亡党亡国。近年来持续反腐查处的大案要案,给民众的感觉是,贪污贿赂、权力寻租、假公济私,才是当前职务腐败的主要问题。不过,既然贪污贿赂并不是公然现行,亡党亡国也只是长远警示,甚至客观来说,所披露的贪腐官员也的确只是官员中的“极少数”,但公众却似乎仍对政府官员群体评价偏低。
公职人员的渎职失职,往往最先为当事民众所感知,且容易扩散成为普遍的社会评价。对渎职失职的查处不力,即与今天社会的官员评价偏低有关。最近,中国社科院主持的全国社会状况综合调查表明,在穷人与富人、干部与群众、城市人与乡下人、雇主与雇员等多项群际关系中,民众认为最容易产生矛盾冲突的,首先是干群关系,其次才是穷人与富人关系。干群关系的恶化,固然有诸多因素的影响,但从干部与群众的身份对应来看,二者关系多因公务而起,官员的渎职失职,极可能是关系恶化的首因。
法律上的渎职犯罪,大抵包括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循私枉法、循私舞弊、违规审批、监管失职、公务侵权等等,无一不与公民必需的公共服务与公共产品有关。根据检察机关的立案标准,这些渎职失职行为,往往须造成了恶劣、明显的后果,方才立案侦查、提出公诉。但这些涉嫌公职犯罪者,自身就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司法干预仍相当普遍的情况下,多数却能履险如夷。于是,更多的日常的渎职失职行为,都化成了办事者的满腔怨气,或者阴私者的暗自窃喜,或者和风细雨的内部检讨,流失在法律失察与监督不力的制度死角之中,积淀成种种引而不发的社会矛盾。
有学者认为,清理近年来引发普遍关注的社会矛盾便会发现,中国社会今天的主要矛盾,已经不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在经济得到持续增长之后,民众急需的私人物品不再普遍短缺,而公众日益增长的公共品需求同公共品供给短缺低效之间的矛盾,已经成为当前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在这场公共品短缺的危机中,一个现代政府对于公共产品的供给能力与供给水平,明显受制于自身的运营机制。落实到政府内部,潜伏在大量行政事务背后而疏于查处的渎职失职现象,直接造成了社会的公共品低效短缺。
在持续的反腐高压之下,与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相区别,渎职失职对于党政形象的危害需要重估。因为这些现象,关乎更日常性的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在中国的政治文化中,贪官固然人人喊打,庸官、昏官、闲官的处境却要和平得多。民主政治下的现代政府,应当有能力及时发现和清除贪官,但这仅仅是一个保持合法性的及格分数线。更进取的政府,无疑还要有能力鞭策和清除庸官、昏官、闲官。渎职失职之害,或许未有亡党亡国的警示,其流失的民心、阻滞的政务、延缓的进步,却毫不逊于贪腐求财之祸。社会进取,政府当以更有力的手段惩戒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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