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老师要求撤销辞职申请
称辞职时患精神病 法院判决5年前的辞职无效
晨报讯 “5年前,我正患病,那种状况下所作的辞职决定是非正常的。”辞职5年,南京某高校老师林先生将原学校告上法庭,要求学校撤销同意他辞职的决定,让他重返校园。
辞职教师:5年前我有精神疾病
“我辞职,家里人都不知道。直到我的精神疾病严重,出现了暴力问题,家里人才发现我已经辞职了。”林老师在法庭上表示,大学毕业后,他到南京某高校任教。由于性格内向不善表达,初涉社会,各种问题困扰着他。渐渐地,他精神上出现了问题。异常怪异的行为影响了林老师与同事的关系。孤立,让内向的他变得十分暴躁。“那时,我常常头昏、烦躁,说不清什么原因,我看到什么都反感,但我并不知道这是一种病,以为是工作环境不好,才造成我的不舒服。”为了摆脱头昏和烦躁的心情,2000年,林老师递上了一纸辞呈,要求离开学校。
“其实,那时我已经病得很重了。常常一个人有些极端的行为,有的老师觉察到了我的异常行为,建议我去医院看看。但那令我很愤怒。”林先生表示,在非理智状态下递交辞呈后,他拒绝了学校老师的好心挽留,一个人不声不响地回到家。“我辞职时状态非常差,没有朋友,也不和家里人讲话,整天一个人喃喃自语。辞职后,这种病态更加严重,我由折磨自己,转为折磨家人。”林先生说,家里人发现他的病态后,强行将他带进医院。
原学校:口说无凭,拿鉴定来
经过一年多的治疗,林老师的身体逐渐康复。康复后,原本在学校教授英语的林老师,以自己扎实的教学功底,被南京一些高校聘用,受到学生的欢迎。“病好了,虽然我在其他学校教书,但我一直难忘以前的学校,我要在哪里摔倒,在哪里爬起来。”林老师讲出了自己要求重返学校的原因。他希望学校看在他身体已经康复的情况下,撤销当初批准他辞职的决定。
“你已经离开学校5年了,我们凭什么相信你当初的辞职是在一种病态的状态下作出的呢?”法庭上,南京某高校对林老师提出质疑。学校认为,5年前,林老师是自己主动提出辞职的,并不是学校要求他辞职的。作为一个成年人,林老师应该对自己5年前的行为负责。何况林老师的精神病是在离校后得的,与学校并无关系。“如果你说5年前辞职时是精神病患者,请拿出鉴定来。”学校方面表示。
法院:精神病推断认可 林老师可重返校园
在学校和林老师的一致要求下,建邺区法院咨询了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机构认为,林老师虽然已经康复,但司法鉴定仍可以对其5年前的精神状态作出推断鉴定。近日,依据林老师的病历、辞职时同事目击证言及其他医疗诊断,鉴定机构认定,林老师5年前辞职时,是名精神病患者,已经失去民事行为能力,其辞职行为是非理智状况下作出的。
依据司法鉴定,建邺区法院判决,林老师5年前辞职行为无效,他与学校的劳动关系解除是在非正常状态下作出,应视为无效,辞职决定应予以撤销。拿到判决书,南京某高校同意接受病愈后的林老师重返学校的要求。“考虑到林老师的身体状况,他现在还不适合教学。”校方向法院表示,林老师可以在学校图书馆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
作者:建行 冒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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