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5月24日电 全国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全总书记处书记张秋俭表示,为了全面推进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充分发挥平等协商机制在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发展,推动建立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全国总工会提出,到2008年,我国集体合同制度要覆盖企业职工的60%以上。
全面开展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和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推动企业建立工资分配共决机制、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合理调整和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和实施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保证职工工资收入和福利待遇随着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同步增长。同时,围绕劳动安全、女职工权益保护等突出问题开展平等协商和签订专项集体合同。
在非公有制企业特别是小型企业比较集中和同行业企业集聚的地区,积极推行区域性、行业性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扩大集体合同的覆盖面,建立和完善区域性、行业性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加强集体合同制度和机制建设,建立和完善平等协商机制、履约责任制度、监督检查制度、职工群众参与和评价制度,保证集体合同制度的有效实施,提高集体合同的履约率和职工满意率,着力提升平等协商水平和集体合同质量。
健全集体协商主体组织,加强集体协商能力建设;加强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建立科学的集体合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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