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天津市外地企业签订集体合同工作推动会举行。来自江苏省南通三建集团有限公司等五家进津建筑业企业的负责人与江苏等五省建管处工会联合会同时签订了首家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市总工会有关领导出席会议。
会议上,市总工会建筑行业进城务工人员工作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宣读了《天津市总工会关于在进城务工人员所在企业实行集体协商和职代会制度》的实施意见。来自江苏省南通三建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肥城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河南省宏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的五位负责人分别与五省建管处工会联合会负责人签订了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
集体合同包含切实表达和维护农民工工资足额按时发放、劳动保障、安全卫生、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等内容。签订的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将以正规合同的形式报市总工会建筑行业进城务工人员工委备案。
此外,五省建管处工会联合会主席分别与市总工会建筑行业进城务工人员工委负责人签订了落实这项工作的承诺书。他们郑重承诺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维权观,竭诚为广大进城务工人员服务,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他们将建立自上而下的责任目标制度,按照市总工会下达的建会、签订集体合同、工资协议工作考核指标要求,层层量化,抓好落实,至今年8月底,力争完成所辖企业集体合同、工资协议签订率80%的目标。同时建立相应的履约检查制度。
据了解,今年各驻津建管处工会联合会、进津施工企业工会组织,都要建立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建制率要达到80%,(按进津备案企业总数考核)覆盖职工面达到70%,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的企业要达到建立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企业的65%,非公有制企业建立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要达到50%以上。各建管处工会联合会要在今年6月完成进津企业备案总数80%的签订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