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固定住所成迁移条件
新快报讯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数易其稿后,公安部修改的户籍改革文件已报批国务院,其中确定将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为基本条件,调整户口迁移政策。
22日,一位接近公安部的人士表示,正在等待国务院办公厅批复的《公安部关于进一步改革户籍管理制度的意见》(下称《意见》)将涉及五大改革措施,其中包括:严密和完善暂住户口登记管理;取消夫妻投靠的户口迁移条件限制;放宽老年人到城市投靠子女的户口迁移政策;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为基本条件,调整户口迁移政策;逐步建立全国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
今年除要完成《意见》报批外,针对一些地方因户籍改革而出现的困境,公安部要求12个已经实施了“一元化”户籍管理制度的省市区公安部门,出面协调有关部门来完善配套改革政策;另外还要求其他省份公安系统因地制宜展开户籍管理制度改革。
各地因地制宜进行户籍改革的背后,是中央难以有效制定统一的方案。中国公安大学教授、户籍专家王太元表示,让国务院出台统一的方案在实践上不可行。而从多年实践和目前种种迹象来看,我国户籍制度改革已呈现的基本思路是:分进合击,稳步推进。
王太元认为,法律上的不公正待遇,10年内我国就不会再有。他认为这是十六届六中全会给全党所确定的2020年构建和谐社会目标。
(winzi/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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