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局表示十分不合理
本报讯不交广告费就不能续签租约?在市物价局领导接访日,唯一的来访者———某数码广场一商铺老板反映,数码广场要求商户必须交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的广告费,才可续租约。这种做法令众多商户大呼不合理。
这位老板称,自2006年起,每逢商户与数码广场的租约期满之际,数码广场便向每个商户提出,必须在其网站上做广告才给予续约,并向商铺收取高达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的广告费。
商铺老板表示,数码广场以不续约来“威胁”商户交广告费,一直令商户十分为难,每年上涨的租金再加上高额的广告费,令商户承受重压。商铺老板表示,希望通过法律途径,使广告费问题得到解决。
对此,市物价局领导表示,商户有权力自主选择是否投放广告并交付广告费用,数码广场把交付广告费用作为续签条件的行为十分不合理;相关监督检查部门会对该事件进行调查并处理。(戚耀琪 黄瑞 蓝岚)
(Robby/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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