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相关负责人拍胸口说肯定没事
本报讯记者林映辉摄影报道:昨天上午,位于黄沙大道南粤大街“辉洋苑”的200多业主齐集在一起,准备到市中院递交异议书———业主购来的房产,怎能遭法院拍卖,用于偿还开发商债务?!
昨天上午9时,记者在黄沙大道“辉洋苑”银洋阁一楼大厅调查此事,大批业主围住记者争相出示他们各自的房产证明:有业主与广州金辉洋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的购房合同、房产收款收据,也有他们居住多年的物业管理费、电话费、水电费等各类单据。
众业主焦急表白:“我们在这里已住了4年多了,最短的也住了一年多。”“本月21日上午,法院、银行、开发商的律师等一干人前来张贴告示,说开发商与银行发生多宗借款纠纷,仅银洋阁就有94套房产涉及,将被法院查封,然后进行评估拍卖。法院表示有异议者,可在本月28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不提出,房产将被处理。我们对此当然有异议!”众业主诉苦:“当初我们购房时只留意预售证,谁也不知道房产被开发商当成借款抵押物!”
银洋阁19层业主梁某说:“去年我以每平方米8230元高价,买下银洋阁一套75平方米房产,支付了首期7成房价,再花7万多元装修,几十年积攒下来的50多万元血汗钱全花在这里。由于‘辉洋苑’业主都未领到房产证,如今平添这样的官司,着实让人寝食不安!”多位业主反映此前该楼盘已发生了两次部分房产被法院查封事件。
“辉洋苑”开发商一邓姓经理在办公室对记者说:“辉洋苑”楼盘包括了银洋阁、金洋阁、海洋阁等4幢各自有独立电梯的32层商品楼,这次涉及有争议的房产约有200套。该公司接到市中院通知要查封相关房产后,一方面配合法院在各层电梯门口张贴通知;另一方面也通知业主,公司可代为递交异议书。
面对多位业主的担忧,邓经理一再强调:“肯定没事,业主的所有权、生存权大于债权,有争议的房产,法院一定会裁定给他们!”(报料人梁先生,三等奖100元)
如此体面的高层住宅也是抵押房
(Robby/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