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悦居业主成功追讨回187万元维修资金 |
“维修资金第一案”的告捷象征着业主自治的胜利,民主法制的胜利,也说明公民权利的维护、社会正义的实现有赖于强有力的政府监管。
该案的告捷还为其他业主追讨维修资金提供了示范,进一步明确了1998年10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期间的缴交主体应为开发商。
“第一案”引发的众多小区的追讨行动还促进了相关政策法规的完善。而至少8亿元维修资金能否全数追回,则需要从制度上加强政府的监管权力,从制度建设上保障维修资金的安全有效。
“维修资金第一案”取得实质性胜利!东悦居业主成功追讨回187万元维修资金!
昨天10时,广州五羊新城一栋31层高楼的天台上,一个特殊的新闻发布会在召开,城内10多家媒体的记者顶着烈日,分享了孙威力和他的邻居们的喜讯。年轻的律师周玉忠则一边擦汗水,一边握着话筒大声说:“这是民主法制的胜利,业主自治的胜利!
孙是东悦居小区业委会主任。四年前,孙和他的邻居发现小区的电梯坏了,并由此追问出小区开发商拖欠业主100多万元维修资金的惊人发现。2003年8月,业主以开发商不缴纳物业维修资金为由,把开发商告上法院,这被称为“广州维修资金第一案”。此案历经三年诉讼,四个裁决,影响波及全国。并引发了广州乃至多个大城市的追讨风暴。3年后,广州50家业委会联合追讨维修资金,发表《业主维权的第一份联合宣言》。
孙威力兴奋地对记者说,约10天前,广州市房管局的有关人员通知他,开发商已将拖欠东悦居业主的187万维修资金全数存入政府指定的专用账户。167户业主将按照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得到相应份额的维修资金,这笔钱将被存入每个业主的维修资金专用卡。
维修资金将用于墙体电梯维修
历经近四年风波,东悦居已经越发老旧,部分墙体的瓷砖甚至出现了严重脱落,及时到位的维修资金正好派上维修用途。孙威力表示,维修资金必须受到业主大会的监督,由全体业主提出使用的方法。
律师周玉忠则认为,业主自治机制必须不断完善,业主大会可以授权单元楼的业主自己决策使用维修资金,如一个单元楼的电梯坏了,就由该单元楼的业主决定如何及时动用维修资金加以维修,而不必经过整个小区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广州市房管局披露追缴内幕
从行政上对开发商作出限制
东悦居的维修资金是怎样追讨回来的?此案代理律师周玉忠昨天披露了一个此前不为人知的情况。
周玉忠介绍,2005年10月,“维修资金第一案”取得新证据,并闹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年1月,广州中院以“双方当事人未就维修资金事项通过平等协商设立权利义务关系”为由驳回业主起诉。
该法院还认为,法律、法规对物业管理维修基金的收取、使用和管理赋予了行政主管部门先行处理的职责。在双方当事人未就物业管理维修资金缴纳问题平等协商达成协议的情况下,从本质上说当事人就此承担的是行政法上的义务,应由行政主管部门前置处理为宜。
此前,“第一案”曾在广州市原东山区法院、中院和广东省高院之间流转,当时媒体形容为“踢皮球”,最终皮球从法院被踢到了行政主管部门房管局。但正是这使事情出现了转机。
广州市国土房屋管理局物业管理处长杨承志接受本报采访时首先表示,“作为行政部门,应依法行政,法律没有规定的不能做。”他说,包括东悦居等楼盘在内的物业维修基资金的追讨,都是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的。
“东悦居物业维修资金的案子出现后,给开发商的追缴通知书一直没有停止过,市房管局一直都在积极为业主追讨,其中包括从行政上对开发商作出限制。”杨承志处长介绍说,但他没有对限制的具体内容做进一步说明。
杨承志处长分析,“物业维修资金追讨之所以如此艰难,应该有几个因素:一是,开发商资金周转出现了问题,影响了维修资金交纳。二是,当物业维修资金追讨进入了司法程序,开发商能拖就拖。三是,我们都知道的法规打架,交缴主体的冲突,影响了维修资金交纳。”
他说:“东悦居物业维修资金案的开发商最后选择了和行政机关合作,作出了妥协,终于按照要求交纳,我们分析可能他们感到这样做对他们更有利。”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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