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今年起正式执行,相关细则虽仍未出台,但主管部门昨日表示,目前省城房产证的办理未受影响,仍可正常办理。
维修基金缴存究竟是以房屋签订买卖合同的日子为准还是以办理房产证的日子为准,一直是广大购房者关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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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安徽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正在会签中,记者昨日从合肥市房产部门了解到,细则有望于近期出台。不过,合肥市房地产管理部门目前并未暂停房地产权证的发放业务。需要明确的是,在细则出台前,物业维修基金缴存的具体比例仍按原来规定执行。
据介绍,合肥市多层商品住房物业维修基金比例将按1%收取,小高层和高层住房将按2%收取,分别比以前降低了0.5和1个百分点。假设购房者买了一套房价为50万的住宅,若是多层,在办理房产证时缴纳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将少缴2500元,若是(小)高层,则可少缴5000元。有关人士指出,首次缴纳维修基金比例虽然调低了,但由于商品房维修面大,设备较多,水电维修等费用较高,在维修基金用完后,仍会向业主征收维修基金。
“物业维修金交存比例下调,是由于目前房价处于高位,但对业主而言,这些钱仍然是自己的,缴低了,如果维修时不足,业主还是要续筹的。”专家说。据介绍,作为“住房的养老金”,有关部门现在收取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个人所有,每户都有独立账户,此项资金的代征单位必须按每一户房屋开具《房屋维修基金缴款专用单》和《安徽省住宅维修基金专用收据》,收缴的专项维修资金必须及时存入指定的资金账户,任何单位不得隐匿截留。(方新东、张伟、姚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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