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从本月20日起,实施普通商品住房价格监管新规,严格推行普通商品房价格“一套一标”制度,通过公示将房价相对“稳住”。南京市物价局近日就相关规定进行了解读。
不明码标价市民可投诉
新规对于普通商品住房,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基准价,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遵循楼层、朝向、环境等差价代数为零的原则,在销售场所醒目位置,根据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标价牌(价目表)样式,按“一套一价”规定实施明码标价。
解读根据要求,今后各地物价部门必须督促开发商把商品房价格的“一套一标”规范贯穿于开盘、销售始终,并要督促开发商做好商品住房价格及其价格差的制订,并做到标价、售价一致。
擅自调价最高罚40万
新规标价的详细情况,开发企业要在销售前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的价格监督检查机构以备核查。价格公示确定后,开发企业不得擅自上调已公示的销售价格。
解读价格公示一旦上墙,擅自上调已公示销售价格的,将处以4万元以上、40万元以下罚款。如果开发商想调价,首先需提供调价理由,经过物价部门批准。
房价严重违法者将曝光
新规今后将重点查处违反国家政策规定擅自定价提价、变相涨价、哄抬房价、不执行“一价清”和明码标价制度以及价格欺诈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违法行为。
解读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将充分发挥社会和新闻媒体对商品房价格的监督作用,对情节严重、行为恶劣、造成较大影响的价格违法案件,予以公开曝光。
背景消息
近来盛传的“南京楼市2小时暴涨1200元”的消息,说的是南京市“新市区”江宁区一新楼盘上午的房价还是3900元/平方米,下午一下子暴涨到5100元/平方米,创造了“中国房价暴涨速度第一”的神奇纪录。
据南京中原地产近日监测统计的数据显示,南京楼市今年一季度新增住宅7596套,总供给面积85.52万平方米,同期销售住宅18248套,销量为209.48万平方米,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增长30.50%,房价平均上涨了11.05%。(记者刘益广)
(来源:人民网-《市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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