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5月24日电日前公布的《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不仅明确国家将在“十一五”期间实现政府对义务教育“负全责”,还在教育经费保障、高等教育质量与数量、教师管理、公办学校贷款等多个方面力求解决当前面临的现实问题。
关键词:教育经费逐步达到GDP的4
%《纲要》表示,国家将在“十一五”期间实现政府对义务教育负全责,逐步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逐步使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4%。《纲要》强调,各级政府教育经费支出,按照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在财政预算中单独列项,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且向社会公布,确保落实到位。
关键词:招生规模适当控制高校招生规模
根据规划,“十一五”期间,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重点是提高质量,为此将适当控制招生增长幅度,相对稳定招生规模。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将从现在的21%,提高到25%。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将从“十五”期间的2300万,扩大到3000万。
关键词:资助政策逐步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
根据《纲要》,国家将在“十一五”期间,在农村并逐步在城市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全面落实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课本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政策。城市低保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也享受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课本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政策。
根据规划,“十一五”期间要实行教职工全员聘用制,进一步改革完善教师职务聘任制度;国家要严格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和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把好教师入口关;建立区域内公办学校之间教师轮岗制度;切实保障教师工资水平不低于公务员。
针对一些高校疯狂占地,大兴土木并由此将成本转嫁到学生身上,导致乱收费的现象,《纲要》指出,坚决反对一切浪费现象,反对学校建设中追求奢华的现象,努力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严禁挪用、截留、挤占、平调教育经费;坚决禁止乱收费。
据《2006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社会蓝皮书发布的数字,从1999年有贷款开始到2005年,大概形成了2000亿到2500亿元人民币的高校债务。
为此,《纲要》提出,要加强对公办学校贷款的管理,控制贷款规模,注重防范并努力化解贷款风险。规划要求建立健全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制度,完善监督机制并加大监督力度,预防和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经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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